设备事故统计及处理制度
1、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停机修理时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一定标准,或虽暂不停机修理,但内伤严重者)均属为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的划分:
2.1造成下述情况
之一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2.1.1
一般生产设备停产四昼夜以上的。
2.1.2
设备修理费用达
2250元
以上(不包括生产费用损失费)。
2.1.3
全厂供电中断
30分钟以上或一个车间中断
60分钟以上的。
2.1.4
设备性能严重受损的。
2.2其余的设备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
3、设备事故的性质:
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超规范加工、工艺不合理、瞎指挥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精度降低者。
3.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质量不好或检测修理
、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3.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自然磨损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
4、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1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
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领导应当及时进行上报
企业管理办公室,设
备重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厂长。
4.2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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