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确保
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备
可追溯性,建立和实施回收程序,以确保能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定义如下:
1.一般不合格产品
: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存在一般品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
2.严重不合格产品
: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
3.可疑产品的确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发现的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信息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1.业务部负责建立客户信息记录和档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
2.物控部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
,保证有关产品严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时沟通;
3.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可追溯性体系
,组织纠正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
4.其他相关部门落实本部门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
4.因不符合输入国之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
五、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