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认真严格执行
《梁北矿巷道施工防止误揭二
1煤层、杜绝透水事故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摸清采掘区域内断层、含水层赋存情况
及准确位置、标高情况,及时做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提出防范措施,不失时机的做好防水、治水工作。
2.坚持执行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
”的原则,工作中要制订出安全可靠的探放水措施,报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工程部、安监部审核后执行。
3.坚持定期测水制度,每次测水结果,必须报总工程师审阅。针对井下每一出水点,尤其是
二1煤层底板和布置在灰岩群中巷道内的出水点,都必须建立测水台帐。经常观察井下涌水变化情况,发现水量增大或异常时,要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下山巷道掘进中,必须配排水设备,并经常检测、修理
,保证正常使用。
5.接近可能发生灾害水源时,
必须查明水头压力和充水情况,根据煤、岩硬度系数,确定合理的防水煤岩柱尺寸;
6.遇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必须进行探放水:
1)接近含水层
;2)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构造。如:断层、密集裂隙带等
;3)接近地质钻孔,尤其是
封闭不好的地质钻孔
;4)接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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