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控制要求
1.每天应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
,当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当立即停止
工作,检查、加固水面上船只和锚缆设施。
2.施工用的各种船只,应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并妥善加以保管。
3.船上应有照明设备,备有电池灯具。
4.船只锚钉后必须昼夜派人值班,并显示相应的信号灯。且应根据潮汐变化,检查、加固锚锭设施。
5.船上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各个部位的机械设备是否性能良好,安全设施、工具齐全与否
。6.运送器材时,应核定吨位,不得偏载,捆绑牢靠;起航前,船上负责人应与有关人员商定好联络信号及安全操作事宜。
7.船与船之间的间隙,应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
8.非操作人员不得驾驶船只。
9.船上或水中工作平台上接放缆绳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站在适当的位置,以防落水。
10.水上工作平台应满
铺脚手板,四周设置牢固的栏杆,临空危险处张挂安全网,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备有救生、消防设备。
11.水上起重作业应按照操作章程
和施工工艺要求作业,指挥人员信号明确、手势规范,施工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操作。
12.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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