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源接线审批制度
第一条因生产和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线时,须先由使用单位填写
“临时线安装申请单
”,经动力公司审查批准,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架设,未经过批准
乱拉临时线,一经检查发现,要追究责任。
第二条架设临时线的操作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并领取市级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
第三条临时线的使用期限,规定为
15天,特殊情况下,必须延长使用时间时,应重新进行办理
延期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土建工程施工电源,使用期限可依据
施工期长短另行确定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为校验电气设备而需要使用临时线,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办理申请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应当立即
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否则,因此造成事故时按违章处理。
第五条临时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第六条临时线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的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不低于
2.5M,
室外不低于
4.5M
,与道路交叉跨线时,不低于
6M,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上挂线。
第七条临时线必须要有
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控制开关;每一分路应装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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