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丸机安全操作规定
1、本机为定机定人负责制,非本机操作者未经车间领导同意时,不得动用。
2、上班生产前,操作者应当认真
点检设备各系统,电动葫芦、钢丝绳、吊钩、挂具应正常,抛式机构、吸尘机构、电器装置等均应正常、可靠、安全。
3、装载的抛丸产品总量应在额定范围,不准超载运转。
4、抛用的铁丸规格数量及抛丸的时间,应按产品生产工艺执行,以保证抛丸后的产品表面质量。
5、在向吊具中装卸产品时,吊具底下严禁有人。
6、抛丸机启动前,必须将门关闭严密,各部位均无异常时方可启动,特别要严格防范
铁丸外射打人,伤害眼睛。
7、在抛丸生产过程当中
,操作者应当随时
听、视操作设备有无异声、异常,一旦发生不正常时应当立即
停机检查。
8、抛丸操作视带有粉尘作业和铁丸外溅,操作者必须穿戴好发给的劳保用品
(尤其是
口罩和眼镜)以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9、当天(班)抛丸生产结束,做好设备与生产现场的清扫、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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