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与处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快速进行处理
,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产品
限于裕龙XXXX有限公司
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
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本上
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的市场召回进度
情况以书面形式反
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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