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的35个重要变化(20260105更新)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正式施行。相较于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营改增系列政策,新法体系在理念、框架和具体规则上进行了重大革新。以下梳理了35个关键变化点: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扣缴义务人规则简化: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一律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不再考虑其是否在境内设
经立营机构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若
有境内代理人,则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
。(二)引用C2B交易扣缴新
规(重大创新):
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此为全新规定。
(三)自然人概念法定化:将“其他个人”的表述改为“自然人”,并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四)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范围收窄: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仅限于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删除了原细则中“超过规定标准的非企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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