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动葫芦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1、起吊重物时,当发现行车、电动葫芦乱绕绳时,应当及时
发出停车信号,停车后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2、重物在下降过程当中
,如果发现
严重的自溜刹不住时,可快速
按“上升”按钮,使重物上升少许,再按
“下降”按钮,使重物循循下降到地面,再检查处理行车、电动葫芦。
3、当起吊氧气、乙炔器瓶时,必须戴上防震圈、保护帽;氧气、乙炔器瓶分别起吊并不同其它重物一起起吊。当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发生爆炸时,起吊人员应快速
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当班调度及车间、厂值班领导汇报,出现人员伤亡时要按矿事故汇报处理程序执行,积极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治。
4、在起吊过程当中
出现电机烧坏、制动器或防坠安全器损坏失效、钢丝绳断裂等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
作业,快速
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行车、电动葫芦起吊物件时,如果发现
接触器粘连或控制器失灵,应当立即
断开电源并进行处理。
6、当起重机械设备附
近发生火警时,应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
(1)电气设备发生火警,要尽快切断电源,以防火势漫延和灭火时触电。
(2)灭火要采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等不导电灭火器材,不可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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