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hemiadui
23 0

[学习资料] 企法顾问知识:担保物权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已卖:2286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硕士生

4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138 个
通用积分
2596.4106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8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2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35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6-24
最后登录
2026-1-5

楼主
ruhemiadui 发表于 昨天 17:1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企法顾问知识:担保物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
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
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
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1)抵押权具有从属性。这是担保的共性,抵押权以主债成立为前
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2)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
  ①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
抵押权。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
份额行使抵押权。
②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
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
物使抵押权。③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
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
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
再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担保物权 不可分性 抵押权 债务人 债权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2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