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直观认识火灾隐患
近一时期,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等频道以及地方电视台,都通过滚动字幕形式倡导广大社会群众举报
“火灾隐患
”,为了便于
普通群众认识、识别火灾隐患举报火灾隐患,达到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危险、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指数的目的。本人仅就火灾隐患做常识性、直观性解释说明,有不当地地方
难免供参考。
火灾隐患通常是指凡有可能引发火灾
危险,且会危及周围环境安全的状态和行为,根据现行的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具备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
防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相关规定
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危害性的情形。
为了直观识别火灾隐患,根据《规定》结合实际火灾隐患一般应表现为以下
11种状态:
1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缺少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功能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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