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一.氧气瓶l氧气瓶应当符合
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应当定期
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操作中氧气瓶距离明火或热源应大于
10米以上。
3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使用时防止被物体碰倒。
4使用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器再使用。
5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7禁止使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8氧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
0.1~0.2Mpa
表压的余气。
二.乙炔瓶l在乙炔气瓶的搬运、装卸过程当中
不许遭受剧烈振动或撞击,应该轻装轻卸。
2乙炔气瓶搬运、装卸和使用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4禁止在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必须配合使用符合要求的回火防
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回火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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