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检查标准
一、防爆检查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阳煤集团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切实提高井下机电从业者对防爆电气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转
,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设备)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
“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转
、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禁止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当执行
《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验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
。8.加强对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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