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设计审核要点在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应用
引言(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一旦发生爆炸,不但会造成房倒人亡,设备摧毁,生产停顿,甚至引起相邻厂房或设施连锁爆炸、发生火灾。因此,从厂房设计起,就应考虑防爆抗爆措施。消防部门也应加强对此类厂房的审核,严格把关,将隐患消灭在源头。结合有关规范和实际工作经验,我们一致认为
在设计和审核爆炸危险厂房时候应当注意
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合理布置(
2)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
一定的防火间距。如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m。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
45°,以有效利用穿堂风,将爆炸性气体吹散,在山区,宜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且通风良好的地方。
3.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厂之间不应当直接
有门相通,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不得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以免发生事故影响上层,同时也不利于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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