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安全考核与统计报表规定
一、事故调查统计
1、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的发生后,事故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尽量避免事故扩大。
3、安监及有关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快速赶赴事故现场,及时进行现场调查、记录、查阅和索取有关现场的原始资料,有权要求当事人如实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事故后,发生事故的部门要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公司安全员做出事故报告和整理出有关书面材料(一般事故三日内,重大事故五日内)。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或阻碍事故调查工作的,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6、对人身及设备事故的调查按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①发生的人身不安全现象和设备异常由所属部门自行组织调查
分析,结果报公司安全监察室备案。
②发生的人身轻伤和设备障碍,公司安监室主持调查分析,相关部门、工会、劳资人员参加,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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