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
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对发生各种机电事故,必须认真地进行分析追查,以便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凡发生的机电事故均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进行分析。
2、对各种机电事故影响时间和范围分别进行追查和分析和追查,必须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3、事故影响一个队,其时间达
30分钟至一个小时者,由机电队长和包机组长亲自召集有关队员进行分析追查。
4、事故影响在
2小时以上者,由队长分析追查,并将分析结果报机电科。
5、事故影响全矿时间达
30分钟,设备损坏值在250元
以上构成机电事故,由分管矿长、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负责人参加,进行分析追查,并将追查结果书面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6、凡属符合工伤的人身事故,不论轻重一律由安全科、调度室、机电科负责与事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长,必须在
24小时内呈报工伤。
7、凡是重大恶性事故(如烧电机、断大轴、触电着火、主扇停风等),不论造成后果与否,一律由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组织有关科队及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仔细的
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书面报送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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