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6-2-2 11:51 
资本所有权报酬,你说下,这个所有权是上天在给你维护,还是是谁在付出劳动来维护的?
别只会说ZF,看不 ...
白痴,天天闭门造车,不懂就去查下,ZF可不是为了仅维护本金安全,ZF是要保障利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该法是保障储户权益的根本依据,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
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四项基本原则(第二十九条)。其中“存款有息”直接赋予储户获取利息的法定权利,商业银行需按存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期限足额支付利息,不得擅自拖欠、抵扣或减免。
同时,法律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若银行违反该规定(如擅自扣划存款抵偿债务),不仅需返还扣划款项,还需赔偿储户包括利息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参考江苏康某存款被扣划案判决逻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储户与银行的存款合同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约束,银行作为债务人,负有
按期支付存款利息的法定义务。若银行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如无故下调利率、拖延付息),构成违约,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条款)要求银行继续履行付息义务,并赔偿利息损失(包括逾期支付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若银行存在擅自扣划、挪用储户存款等侵权行为(如未经司法程序扣划存款导致利息损失),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条款),要求银行返还存款、赔偿利息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
3. 《储蓄管理条例》该条例
进一步细化储蓄存款利息保障规则,明确储蓄机构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浮动范围,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不得擅自变动(第二十二条)。对于定期存款,若储户提前支取或银行提前兑付,需按规定计付利息,不得随意克扣(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条例同时禁止储蓄机构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三十二条),从操作层面阻断了银行违规操作导致储户利息受损的路径。
你这种丢人现眼的破烂货,天天只会坐井观天,信口开河,胡扯一通,还会啥?
天天只会臆想你说是啥就是啥么?一天天的睁眼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