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05
(二)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
2003年2月--2005年1月,LC公司与10家关联公司和6家非关联公司共计16家公司订立担保合同,提供银行借款担保38笔,累计担保金额为71340万元,其中为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担保21笔,担保金额为46640万元。LC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担保合同的订立,也未在2003年半年报、年报、2004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直至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后于2005年4月28日才将部分对外担保事项补充进行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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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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