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54 0

[学习资料] 外贸代理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649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152.2263
学术水平
86 点
热心指数
88 点
信用等级
86 点
经验
-731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3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4-1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6-3-11 12:01:0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外贸代理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所谓外贸代理制是指: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根据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按照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取得外贸经营权之前,不能从事外贸经营
活动,而只能通过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进出口业务,所以,我国的外贸代理制是我国现存外贸体制的特有产物。?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只要是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就要直接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根据《关于对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被代理人不能直接承担进出口合同的权利义务,外商也不能被代理人主张权利。但被代理人应当:?
1.向代理人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并偿还代理人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
2.办理进出口商品的报批手续,并及时向代理人提供进口所需
要的资金和委托出口的商品;?
3.按照代理协议规定及时收取进出口货物或取得出口商品的货款。?
在国际贸易中的销售代理过程当中,代理人不负责垫付资金也不负责经营亏损,但享有根据达成的交易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代理制 进出口业务 进出口商品 事业单位 法律行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4-6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