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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又说外行话了。
所谓交换价值,斯密早就说了,那是商品的购买力,即商品的相对价值。因此,交换价值实际就是商品之间的一种交换关系。
既然交换价值是商品的交换关系,那么一种商品与多少种商品相交换,它就有多少种交换价值(交换关系):“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因此,从量上来看,不同的交换价值所表示的只能是商品中不同于交换价值的“某一个等同的东西”,而交换价值的大小就是由这种“等同的东西”决定的。
而马克思的分析表明,这种“等同的东西”就是“劳动的凝结”。这与是否将“劳动的凝结”命名为“价值”毫无关系,因为即便不命名为“价值”这种“等同的东西”依然能是“劳动的凝结”,它依然决定了交换价值的大小,交换价值依然是它的表现形式。
另一方面,因为交换价值本身不是这种“等同的东西”,而是由这个“等同的东西”所决定的,因此,用“交换价值”来命名这个“等同的东西”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因此,马克思才将它命名为“价值”。
而在你看来,“劳动的凝结”本身与交换价值是完全无关的,只是命名为了“价值”才与“交换价值”有关,这就像认为作为太阳系中心的那个恒星之所以与地球等行星有关,不是因为它是宇宙中特定的这个恒星,而仅仅是因为它被命名为了“太阳”一样,那就不仅是经济学外行了,而且还是科学的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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