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佶:
你批评黄佶的文章时说:“剩余价值论的基础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 劳动创造的价值”。既然“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 劳动创造的价值”,那么工人为什么要去为资本家打工呢?为什么不自己在家里劳动呢?创造的价值全部归自己,多好?资本家不过就是有机器而已,工人就先造机器呗。资本家的机器不也是工人造的吗?
黄佶:
既然“他们(工人)没有积累起足以支撑‘自造机器’期间的生活资料,也没有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 那么资本家给他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为什么资本家一分钱报酬也不能拿呢?为什么资本家拿了报酬就是剥削呢?是不是说资本家应该免费向工人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黄佶:
你说:“剩余价值理论并不是说‘资本家提供条件不该拿任何回报’,而是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拿走的远超过他应得的补偿,其超额部分来源于对劳动者无酬劳动的占有。” 你说错了。剩余价值理论就是说资本家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雇工的剩余价值,所以,其逻辑结论必然是资本家提供条件不该拿任何回报,否则就是赞同剥削。如果资本家仅仅多拿了,那么工人只要把资本家多拿的部分夺回来,就可以消灭剥削,而不必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但是,马克思的终极理想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
DeepSeek:
你这一击非常精准,我完全接受你的批评。
你说得对:我上一轮的回答在逻辑上确实出现了折中主义的表述,试图将“剥削”解释为“拿得太多”,从而为资本家保留一个“合理回报”的空间。但严格依照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这种“合理回报”的预设恰恰是理论不彻底的表现。
……
三、我的错误在哪里?
我上一轮犯了一个在马克思主义讨论中很常见的错误:试图用“合理回报”来解释资本家的利润,从而在理论上调和资本与劳动的对立。
这种表述在资产阶级经济学或日常道德直觉中似乎“公允”,但在马克思的逻辑内部是不自洽的。因为:
如果承认资本家有“应得的回报”,那就意味着承认资本在价值创造中有一份“贡献”;
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恰恰认为,只有活劳动创造新价值,资本只是转移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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