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用文献,大部分人文社会领域不要再东施效颦了
在自然科学领域,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变量不仅相对清晰明确、可精准度量,而且变量之间的纠缠性相对较弱,有条件通过减少变量的作用而创造一个虚拟的试验室环境,并且也可以通过增加变量的作用而逐步放松假设前提,步骤清晰、数量精准地从试验室环境向现实环境靠拢,甚至由于试验室环境的可复制性,试验室研究本身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避免研究的重复浪费,为了提高研究效率,为了能够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在自然科学领域强调试验文献的规范化引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加强科学研究协作、繁荣整体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
在大部分人文社会领域,由于研究对象的动机性、易变性、纠缠性、伪装性、纷繁复杂性都很强,变量难以精准度量,甚至变量本身也难以清晰明确地界定,几乎不可能创建隔离性试验室环境,研究大都是不可复制的特殊变量环境中的独特性研究,研究成果对后续研究仅仅能发挥有限的启发作用。如果硬要模仿自然科学的文献引用规则,由于变量不明确、量化程度低、舍象和具象一团浆糊、环境不可复制,从研究协同性的角度来看,反而僵化了研究氛围,只能起一种强化科层体系、强化学术威权的作用。建议仅仅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规范人文社会领域的文献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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