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指组织对被督察地区某一特定领域或某项问题的现场检查、调查和核实活动。例行督察是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某项问题,按照规定的频率、范围和要求,进行周期性的督察活动,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基本利益。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明确例行督察的内容、程序、标准和结果处理,保障督察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例行督察的对象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领域和问题。
督察范围应当明确具体的行政区域和机构或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察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督察应当涵盖领域或问题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包括政策制定、法规执行、执法监管、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等。
督察标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严格性。督察标准包括标准名称、制定依据、内容要求、检查方法和出具结论的程序等。
督察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方式和环节执行。督察程序包括督察计划的制定、督察方案的落实、督察人员的遴选和培训、现场检查和调查、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等。
督察结果应当根据督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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