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369
《证券法》(1999)第62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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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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