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373
【定性与处罚】
FXGD公司2003--2004年度报告中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构成了《证券法》(1999)第60--62条所述行为。
2006年2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1999)第177条的规定,依照FXGD公司的违法行为及有关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对FXGD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对FXGD处以40万元的罚款。
(2)对穆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3)对刘某某、陈某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4)对曹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左某某、李某某、吴某某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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