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漏电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渝阳煤矿漏电试验管理规定,需要每月对独立的井下低压供电系统进行
1次远方漏电跳闸试验,为了确保试验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请涉及相关单位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井下掘进和公共区域的低压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由机电队负责,采煤工作面的远方漏电试验由责任单位负责。
2、远方漏电试验地点选择每趟供电线路的最远点,试验人员不少于两个人
,不包括变电所的变电工。
3、1140V
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电阻为
20KΩ
、70W,660V
供电系统的远方漏电试验电阻为
11KΩ
、40W。4、试验人员必须配带瓦检仪,试验时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5、严禁带电作业,电阻接线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并将开关把手打到
“0”位闭锁,悬挂
“有人工作,不准送电
”字样的警示牌。只有瓦斯浓度低于
0.5%
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
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6、试验时,试验人员将电阻接在电动机接线柱和地之间,使用同等电压等级的绝缘胶带包扎电阻祼露部分,并按防爆要求拧紧接线盒上盖,然后操作电动机控制开关合闸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必须撤除试验电阻,保证设备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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