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安全隐患应做到
“四忌”“四严”0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了
9起特大事故初步调查情况。调查情况表明,相关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相关地方及部门贯彻安全政策不认真、不坚决,欲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更具实效,作者认为
应突出强化
“四忌”、“四严”。一忌走马观花,严密措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必须认认真真,切忌粗枝大叶;必须面面俱到,不可敷衍了事。安全检查中的
“查”就是要都查到,不留死角。
“坐着车子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
”、“蜻蜓点水、走马观花
”般的检查,不仅会降低检查组自身威信,也将给受检单位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不仅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还要对受检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严密地检查,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安全检查的应有作用。
二忌虎头蛇尾,严肃奖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必须要有
始有终,要检而必问,查而必究。检查是为了解决问题,所以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发
现的问题,能当时解决的必须当机立断,绝不搞
“下不为例
”;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
和人员按照
“三定”(定人、定时、定责)的原则限期整改落实,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
100%
,并在限期内收取反馈信息或再次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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