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407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发行人未按期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发行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行为主体表述为“发行人”,并在法条中明确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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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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