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锅炉作业章程
一、锅炉生火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锅简、锅胆、炉管等部分有无严重腐蚀或其它损坏等情况,水垢是否清除彻底,有无工具和其它物件遗留在炉内,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关闭孔盖;
2、检查烟道是否畅通,闸板是否良好,操作机构是否灵活;
3、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排污阀、给水逆止阀及总汽阀等附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操纵是否灵活,各管路须牢固畅通,各阀门须处于适当的开闭状态;
4、检查水源管道储水塔等给水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炉排的活动部分及固定部分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转动部分机构是否灵活。经检查确定可以运转
的锅炉,方可向炉内给水。给水时光开起锅炉上的放空气阀(无此阀者可开起安全阀或压力表放水阀),然后向炉内给水达到最低水位线即止;
6、生火前炉膛和烟道须通风,自然风烟道的闸门和灰箱门须开启,如果发现
通风不畅,应当及时
排除。二、生火:
1、生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主汽阀应关闭,空气阀就应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开安全阀);
2、当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内冒出蒸气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加强通风和风力;
3、锅炉生火后,司炉工应矿视水位,检查所有附件是否正常,当锅炉汽压升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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