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除前面已阐明的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及总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外,另补充的职责:
1)在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冬雨期施工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交经常检查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对于无措施、无交底或针对性不强的,不准组织施工。
2)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外,要强化分包新入场人员的
“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面必须达到
100%
,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登记建档工作。
3)依据工程进度情况除进行不定期,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外,工程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执行经理组织1次
检查,每周由安全部门组织各分包进行专业(或全面)检查。对查到的隐患,责成分懈和有关人员立即或限期进行消项整改。
4)项目经理部(总包方)与分包方应在工程实施之前或进场的同时及时签订含有明确安全
目标和职责条款划分的经营(管理)合同功协议书,当不能按期签订时,必须签订临时安全协议。
5)依据工程进度
情况和分包进场时间,应分别签订年度或一次性的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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