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636
2003年12月30日,三家公司将19500万元转给THDL,同一天,THDL将19500万元汇入JMHJ在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账户上,代替ZJ第四工程局(以下简称ZJ四局)和珠海YA集团(以下的称珠海YA)退还所欠JMHJ募集资金项目款。2004年1月20日,JMHJ将该笔资金又转回广州DY、广州HY、广州YH,用以归还这三家公司在该行的贷款。JMHJ隐瞒这一事实,在2003年年报、2004年中报进行虚假记载,披露该19500万元资金依然存放在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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