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中国财政部出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资源正式可以入表。这意味着,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可以把数据确认为一项资产——和厂房、设备、专利并列。
到2026年5月,A股已有13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源入表,合计入表金额38.6亿元。听起来不少?但相对于A股5000多家上市公司、超过80万亿元的总资产,38.6亿元只是九牛一毛。更尴尬的是:入表之后,这些数据资产到底值多少钱?
本文把这个问题称为「估值迷局」。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它和传统资产有根本不同:它可以被无限复制(边际成本为零),它的价值取决于使用场景(同一份数据在不同场景下价值不同),它的产权边界模糊(谁的数据?谁有权卖?卖了之后原数据方还能不能用?)。这三个特征导致: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都不太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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