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
www.singtaonet.com 【星岛网讯】全国人大办公大楼日前召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的开题研讨会,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官员参与了这次讨论,内容围绕着中央、地方在财权和事权的改革以何种方向和路径来展开。
经济观察网报道,是中央上收部分事权,为地方减轻支出责任压力?还是财权继续上收中央,提高中央财政集中度?或者有上有下,缓解地方政府窘迫的财政情况?这样的讨论一直在进行。
3月末,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组织财政部预算司、全国人大财经委和预工委以及相关学者讨论发改委县乡财政课题报告。早些时候,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召集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20多个部委,讨论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去年12月开始要求各省调研汇总企业相关数据,在今年4月形成全国报告后,就此进行了数次讨论。
这些会议都从不同角度讨论了同一个问题:或财权调整或事权改革或两者匹配,尽管讨论结果和政策建议各自不同。在经过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的所得税改革后,地方与中央关系普遍存在财权过度上收在中央,事权过度下放到地方的现象。之前,发改委财金司和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共同完成的县乡财政状况的课题调研结果表明,这一现状不分发达还是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
直至现在,关于财权的划分,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稳定的规则,其实际划分主要是由中央政府通过颁布行政法规的方式来加以规定。财税界专家认为,此方式可能出现中央易从自身利益出发变动分权规则,不具有稳定性。
要达到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匹配,则需要对两者都进行调整。从目前各部委收到的调研报告看,在事权适当上收方面,中央意见倾向一致,而且一些方面已经有所动作;但财权调整方向上出现了分歧,有下移、上收两种意见。
财权调整因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认识上的不同,难度变得非常大,不过,所得税变为中央税似乎是一个趋势。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官员在解释新企业所得税法时就分析,以法人为基础的新法其实是为日后成为中央税做法理铺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企业所得税变成中央税,方向是对的,但是没那么简单。
中央与地方的现状是,财权过度上收在中央,事权过度下移到地方,从逻辑上来讲应当财权下移,事权上收。在发改委举办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讨论的最大热点是:中央政府是否应当分得更多的税收——应该采用中央集权的架构或者省级以及省级以下政府应当分得更多的税收的分权架构?
目前很多官员以及学者认为,中央的财力集中度还不够,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比多数联邦制国家的还要低。
正在制定方案中的燃油税就面临这样的争论。本报从财政部了解到,正在制定中的燃油税目前有两套方案:一个是中央税种,通过其他途径返还或补贴地方;第二是作为地方税征收。第一种方案从征收角度考虑,规范、简易,但燃油税是用于地方道路建设、维护,所以部分官员认为应该定位地方税。目前两种方案没有最终敲定,但是处在财权事权的改革时期,给地方还是归中央的讨论更加热烈。
为了平衡地方财力和情绪,据赵全厚讲,还有一种方案:所得税改为中央税,适当考虑加大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增值税则至今没有一个明确、公开的表态。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了五五、**这样的要求,但65:35被很多学者认为是比较适当的比例,给地方增加十个百分点在中央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赵全厚认为,所得税即便成为中央税,也会有相应的补贴给地方,比例应该不会少于现在的比例。此外,加之新增加的地方税种,总体上地方收入应该增加。
地方对此信心却不够。“国家的政策我们没有资格要求,安阳的工业企业有一定规模,如果能给一定财权,安阳的财政情况应该能改善起来,历史欠债也有希望平衡,如果都变成中央的,地方怎么办?”安阳财政局这样的看法并不止于她。
有专家认为,税制改革是必须的。2002年开始的所得税共享、农村税费改革等一系列措施,使地方许多税种逐渐缩小或取消。税制老化,房产税、资源税税率低,按面积、产量征收已经不太适合经济发展,使得地方苦于没有税,造成收入下降。
但财权下移,造成中央财政收入下降,不利于平衡地区差异。所以财权上收有一定道理,只是在上收前要改革原有税制,安排一些新税种为地方税,改善原有一些地方税税制,增加税源。地方其他税种收入的比重增加,增值税所得税比重下降,地方的抱怨就少了。
呵呵,大家对此怎么理解,和有什么内幕消息呢?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