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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复印一本书的一部分内容发给学生做教材,是否涉及版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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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yz 发表于 2012-11-3 10:47:04
不算吧,不用于商业目的都不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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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203 发表于 2012-11-3 10:47:07
是侵权了,但是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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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dayiwen 发表于 2012-11-3 10:48:00
如果不用于盈利目的,而且复印的书籍不流出课堂,应该不算侵权。而且复印一页和复印150页,到底复印多少算是侵权,界限在哪里,根本不好界定的,楼主不要担心。我们学校不少外交都是复印外国的原版教材的。
犀利兼有幽默,乐观看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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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ben521521 发表于 2012-11-3 10:48:21
在中国问这种问题实在是无语~~

侵权肯定的,不过个人为人小范围传播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只要没人揭发就没什么事,你不会看看周围~~

本来是件小事,让你一宣传小心人家找上门~~
人大经济论坛河南交友群:122794193  236151165  工作 学习 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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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feng3 发表于 2012-11-3 10:59:07
鼠年大吉2008 发表于 2012-11-2 21:44
刚查到美国版权法第107节合理使用中规定:“虽有第106节和106A节之规定,但为诸如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 ...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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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丅为菊 发表于 2012-11-3 11:13:44
大家都是接受或受过高等教育的,不要想当然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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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子2008 在职认证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2-11-3 11:22:47
非商业用途,作者也无从知晓,即使知晓,也能原谅!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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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j_700201 发表于 2012-11-3 11:23:56
有侵权的成份。但是,个人复印并不违法,重要的是没有用于商业目的。就象我拍了两张名明照收藏起来,还还侵犯他人肖像权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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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uq 发表于 2012-11-3 11:24:23
应该不会,网上这么多扫描版都没人管。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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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zxnn 发表于 2012-11-3 11:33:01
打起官司来,必败无疑。但大家都这么做,尤其是一些原版的外文书,实在是太贵了,值得原谅的是我们多用于学习目的,而非商业行为。不过你心里要明白,法律上来讲,复印行为是需要被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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