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一点,假若在第一轮的时候,三个人都是拼命竞争,“恶性竞争”,那么,最后肯定是有300元的那个人,用201元的成交价格,来获胜了。在这个时候,也可以认为,大家通过竞争,通过拍卖,发现了对方的钱数了,知道了对方的全部信息了。
但是,即便这个时候,全部了解了一切信息了,也已经晚了。因为最有钱的那个人,他感觉太不理想了,太不满意了,他虽然获胜了,虽然得到了物品了,但是呢,花钱太多了。反而,让第二有钱的人,有200元的那个人,“捡了便宜”了。那么,假若拍卖能够重新进行的话,他肯定要采取适当的竞争策略了。例如说,他有可能在第一个物品拍卖的时候,故意躲让第二有钱的人,让有200元的那个人去获胜,例如说吧,故意让其在180元的时候,让其获胜,进而,最有钱的他,在第二个物品拍卖的时候,仅仅用101元,就能获胜了!
同样的,其他的2个人,也有类似担心的!那么,可以认为,在还没有开始进行拍卖的时候,他们三个人,由于互相不了解对方的实力,对方的信息,而都要采取拍卖策略的了。那么,这应当是什么策略呢?假若是故意躲让的策略,是可行的吗?假若三个人都采取故意躲让的策略,且不知道对方的信息,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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