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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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的赎买论,是什么意思?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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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16:00

张五常接受人物周刊采访称郎咸平不懂国资流失


人物周刊:去年,北大的张维迎提出并不算新颖的观点,『尊重既得利益,并考虑予以补偿,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招致大面积的批评,你如何看待他的上述观点?
  
  张五常:张维迎是很好的学者,我是同意他的看法的。普遍的经验,从一种制度转型到另一种制度,对以往的既得利益者不能太绝情,因为假如他们激烈反对,不但改革受阻,难以进行,还会发生预想不到的很多事情。尊重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我当年曾建议用钱赎买他们的权力,但有人说情理、道义上说不通。回避问题的结果,是贪污盛行。他们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是政策的制定者,你不考虑给他们明补,他们自己就会『暗补』,包括腐败贪污、子女经商等,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害。从结果上看,哪怕多给他们一点钱也没有问题,否则,看不见的手伸来伸去,是贪之不尽的。
  
  后来朱镕基处理得好,我是大致满意的,当然贪污还是大量存在。亚洲的贪污是世界闻名的,比起印度尼西亚、泰国、台湾,大陆官员可能比下有余。
  
  人物周刊:很难想象您的这一看法符合事实。在一般民众的直观感受里,贪污问题并不让人乐观。
  
  张五常:你们看错了。我的学生不少是亚洲国家的财政部官员,你要是听到他们跟我讲的那些故事,你一定会吓坏的,他们的问题不仅是大面积的贪污,而且把贪污制度化了,改起来是很难的。中国的贪污故事我也听多了,但现在确实改了不少,还有继续改进的迹象。在这个问题上,要站得远一点才能看清楚的。老百姓痛恨贪官,从情感上我是很能理解的。
  
  有不贪污的好干部,而且应该是占大部分的。我认识的大陆官员,有不少是这样的。我对中国的腐败印象真的不是那么差。是需要改进,但你不要因为这个说整个国家不行。改革过程中,有些事情怎可能避免呢?要补充的是,不要一贪污,就抹煞他的全部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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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24:00

茅于轼:忆峥嵘改革岁月中的张维迎
......


前面说到,主流经济学的主要作用只是改革目标的确定,一旦目标确定它的用场就很有限了。目标是静态的,过程是动态的。动态问题远比静态问题难解得多。中国的经济改革内容非常丰富,这是人类历史中几乎是惟一的现象。但是要科学地总结并不容易,至今还没有看到对这一动态过程的理论归纳。如果说中国人要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恐怕要从改革转变过程中的博弈去发现。

  在改革的进程中发生了许多困难,特别是帕雷托改进的机会已经用尽,改革开始损害某部分人的利益时,对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了怀疑。这就是当前我国改革所面临的形势。由于贫富差距扩大,工农大众的收入增加幅度不大,腐败问题没有明显好转,而豪富们挥霍浪费,社会不公明显暴露。这时候许多人对改革的目标感到怀疑:是不是我们走错了路, 该不该往回走,过一个比较平均的日子?这时候目标的重要性重新显露。到底是目标错了还是过程中的问题?对主流经济学坚信的人会主张原来的改革方向并指出问题是法治的松弛;没有法治的市场将是拉美式的,坏的市场经济。

  在这场争论之中张维迎坚定地站在维护原定改革方向的一面,受到不少误解。对他的主要批评是认为他是为富人的利益说话。其实,学术和科学是利益中性的。该怎么说就得怎么说。相反有些讨好公众的人倒是常常昧心说假话,把是非搞乱。这才是危险的。我们在全力以赴地保护穷人的时候(我国穷人的权益常常严重地被侵犯),不能侵犯富人的权益。如果我们不是把穷人和富人一视同仁,而是彼此对立,发动工农大众清算富人,我们将重新陷入革命,反革命,反反革命,这万劫不复的深渊。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这么一部彼此残杀的历史,人的心思都用来人斗人了,还有什么功夫去想怎么提高生产力,创造财富!

清算富人的结果是大家一块儿受穷,社会上再也没有富人了。改革前谁有胆子当富人?当了富人就要挨批斗,不但自己挨批斗,子女和子女的子女,一代代下去都不许上大学,不得参军,更谈不上出国,甚至还要挨批斗。所以改革前中国已经彻底地消灭了富人, 真正变成一个穷人国了。今天的富人全都是过去的穷人变的,甚至相当一部分是当时的“弱势群体”变来的。上世纪80年代是没有门路进政府和国营企业的人才去创业做生意。难道我们还想回到那种状态吗? 我们愿意穷人永远当穷人,还是有希望变富人? 当然是后者。市场经济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可能人人都是富人,社会上总有穷人。不论这个社会有多富,穷人还是难于避免。至少未来五十年里这种状况是很难改变的。

  不谈学问,就拿做人来讲,张维迎是非常同情穷人的。他自己就是从陕北一个穷山沟里苦读出来的。我前年想注册一个扶贫基金会。得到张维迎慷慨出资十万元。他不但自己出资还帮助我募款一百万。他那热心扶贫的精神使我极其感动。我想这和他的出身有关。有些人口口声声为穷人呐喊,但不见行动。不过对社会来讲,一个学者重要的倒不是参不参与扶贫,而是要敢说真话,要有良知,要对社会负责任,而不是只想着自己的得失名利,迎合时髦。可惜的是群众往往不明白谁是真正维护他们利益的人,而社会的先知先觉往往成为历史的牺牲品。这才是真正可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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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31:00

罪状(四)促使腐败现象不断增多

张勤德

其一,他们公开宣扬“腐败次优论”,以使腐败现象不断增多为手段,推进和平演变。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张维迎说,腐败“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大讲:“腐败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张曙光认为,“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香港大学教授张五常提出,要“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以上均引自《中国经济大论战》第七集,第152页)徐景安写道:“既得利益者不可能被剥夺,只能赎买,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中国走向》第46页)。

其二,他们千方百计使新中国早已消灭了的多种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周瑞金为了推动卖淫嫖娼活动,竟向上海市政协提出,要“把日益扩展的地下'性产业’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围,对其实行阳光管理”(《毛泽东旗帜网》2006年2月8日)。境外网站曾经披露过美国中央情报局对付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条诫令》,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而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条。为他们制造对色情奔放的兴趣和机会,鼓励他们进行性滥交。让他们不以肤浅、虚荣为羞耻。”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银河,以捍卫“人权”、“自由”、“现代社会价值观”,“匡正社会道德”的名义,在各种公开场合大肆散布“性自由”观念。她宣称:“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无论他是同性恋、异性恋,无论他有什么怪癖,有什么欲望,只要不伤害他人,我就为他们的权利辩护。”一些媒体也争先恐后予以推波助澜,如凤凰卫视评论员邱震海就宣称,一夜情、换妻“无可非议”,因为这在西方国家“司空见惯”。

其三,他们利用潜规则称王称霸。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规章制度、关卡禁令明明不起作用,官员们却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例如对卖淫现象,这是公开的秘密,你说管吧,总也管不住;你说不管吧,有时也抓一抓。这就形成了法制以外的潜规则,若明若暗,似有似无,其中奥妙,深不可测。这必然使腐败现象反不胜反。

其四,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或明或暗地极力阻挠反腐斗争。正如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所说:“导致腐败的主要根源来自党内和政府内部已经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拥有各种利益和影响力的各类利益集团,其中,相当一部分官员或集团已经蜕变成如同前苏联的官僚特权集团,他们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也成为阻碍改革和反腐败的最大的阻力。” (转引自《中国十位著名经济学家批判》第275页)由于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因而他们的影响,成为腐败现象不断增多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香港大学教授郎咸平提出:“应击破贪官、无良学者和奸商组成的铁三角”(《毛泽东旗帜网》,2007年2月3日),认为他们为了小集团的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导致产生宏观调控措施不能完全见效和腐败问题积重难返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可见,不排除这些阻力,反腐斗争便无从谈起。

其五,他们单纯、过分地强调制度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故意掩盖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对腐败现象不断增多的决定性作用。著名西方人士马基雅维利指出,如果存在腐败,任何法律都会失去意义。也就是说,如果缺乏社会道德,法律的作用就会大大受到限制。 这话是有道理的。制度当然重要,但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这些年出台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党纪国法,可以说多得数不清;处理的腐败分子也是建国以来最多的,可腐败现象为什么还在不断增多?建国的前30年,规章法律要少得多,并且那时制度所规定的权力也非常集中,用“中国戈派”的话说,是存在非常缺少制约的一种“垄断权力”。可是,只要全面、彻底地实事求是,就会承认那时的腐败现象是比较少的。所以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腐败现象很严重,这和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5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也说:“应该承认,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比较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腐败现象确实历朝历代都有,但它在现阶段的不断增多,又确实与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有关,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关,与一些领导干部在改革工作产生的失误有关。邓小平说的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是忽视四项基本原则,甚至讲得都很少,指的就是这种失误。发展市场经济是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承认发展市场经济之后一些部门和地方的腐败比以前严重,能说腐败现象的增多和发展市场经济无关,和改革工作无关吗?人所共知,市场经济有增强经济活力的一面,又有助长唯利是图、权钱交易的一面;改革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失误,更不用说必然会受到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了。勿庸讳言,私有制经济,是腐败现象的重要经济根源;资产阶级的影响,是腐败现象的重要阶级根源;实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泛滥,是腐败现象的重要思想根源。由于腐败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和平演变,而搞腐败对领导干部个人来说是一种“舒舒服服的享受”,因而他们特别容易受到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由于这条路线实质上是一种和平演变路线,它必然把使腐败不断增多作为和平演变的重要突破口,所以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路线问题。

路线之所以具有决定作用,在于一定的路线,是一定的政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纲领、方针、政策、策略的集中体现;坚持什么样的路线,集中反映了这个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及实行什么体制、制度、机制,依靠谁、团结谁、反对谁。所以,它必然决定一切。同样的制度、体制,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为什么大不相同?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在于路线是否正确。邓小平在谈到我国的体制和制度时指出:“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9页)这实质上就是讲的路线的决定作用。路线是根本,领导是关键。就是说,真正的危险不在于腐败现象的不断增多,而在于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到了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补资本主义的课,或者说是受到民主社会主义的影响,成了“中国戈派”。在苏联剧变中,虽有82%以上的平民群众主张走社会主义道路,却由于占中高级干部76%的“戈派”掌握着政权,使资本主义终于得以复辟。因此,真反腐必须抓住在领导干部中真反民主社会主义路线这个根本;真反这条路线必须以在高级领导干部中真反腐为突破口。狠抓这两条,使之相互促进,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在反自由化、反这条路线上软弱涣散,那在反腐斗争中就可能陷入腐败无能的境地。

腐败现象给经济建设造成的损失大得惊人。胡鞍钢说:“官方统计的1999-2001年10类腐败经济损失达到GDP总量比重的14.5%-14.9%”(《民主与法制》2004年第4期)。这实质上意味着一年平均从全国每一个人身上剥削去1000多元。“尽管中国的工资部分(劳动力成本)极其低,但中国的物流成本并不低,大约占货品成本的30%左右,据报比西方国家还高出3倍”(《中国与世界》2005年第5期)。在物流成本中,行贿受贿所占的比例,显然相当高。1978至2003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增长87倍,占总支出的比重由4.1%上升到19.03%。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326期报道,2004年我国公车消费财政资源4085亿元,1999年干部公费出国消耗财政费用达3000亿元,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三者相加总数高达9000亿元以上。至于腐败在促进私有化和过度市场化等经济和平演变即经济领域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方面的危害,更是无法估量。

政治方面的腐败更可怕。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一案,全市200多个科级以上干部,出于多种原因给马德等人行贿的竟然占了绝大多数。此类现象,其他地方当然也有,甚至更严重。这说明,腐败一旦成风,便会形成一种优汰劣胜式逆向选择的体制性溃烂。它不仅是和平演变的一个重要形式,而且是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从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体制进行改革入手反腐败,把反腐败的实际状况作为检验改革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才能既搞好改革,又搞好反腐。

思想上的腐败,是一种内伤,影响力更大,医治起来更难。正因为这样,他们千方百计地动摇干部群众的理想和信念。说什么:“用未来共产主义天堂的幸福生活安抚人民,要人民忍受现实的饥饿、贫穷和苦难,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欺骗人民的把戏。这一切都应该收场了。”(谢韬,《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已成为一种摆设,一块招牌。现在官方的口号,在民间,尤其是在年轻人中被当作讽刺与幽默。全民族的思想主流是信奉实用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以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讲理性的搞定哲学。”(徐景安,《中国走向》第100页)“搞定哲学”的流行,既促使思想道德不断滑坡,又表明了这类滑坡的严重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说,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主义信念,是共产党的党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是我们的民魂。动摇、否定它们,实质上是“换魂”。把带经济主义色彩的实用主义即“经济实用主义”搞到“不问姓社姓资,不问姓公姓私”的程度,说明实用主义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道德观,已泛滥成灾,说明“换魂”问题已相当严重。

无情的现实反复告诉我们,能不能反得了腐败,实质上是能不能反得了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问题。所以这不仅仅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而且是对其执政合法性的真正严峻的考验,因而直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所以,每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都有权力和义务,站出来为挽救党而斗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反腐斗争中打个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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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43:00

改良与赎买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叶 檀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市场化的推进者,则伴随着赎买的改良并不会自动导致新体制的生成,相反有可能造成市场化改革的后退
  
  张维迎教授的“赎买式改良论”甫出,就使他再次成为舆论批评的靶心,同时也成为民众情绪痛快淋漓的发泄管道。张维迎的文章要害在于,将改良与赎买合为一体,认为改良式的变革必须依靠赎买才能完成,否则,改革的主导者将没有推进改革的动力,即便勉强变革,也会在实践中被权力阶层怀着不忿之心弄走样。
  改良与赎买是否真的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这仅仅是一个流传久远的幻觉,还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对于既得利益的赎买政策被认为可行,是因为有历史上的成功经验作为事实支撑,比如日本的明治维新以后对于封建贵族阶层实行的经济赎买就被认为是日本近代成功变身的关键,比如英国光荣革命以不流血的形式,在保留皇权的同时建立起宪政经济。
  日本明治维新并非始终是一个和平改良的过程,从制度变革的手段上而言,明治维新的开端即是充斥了大规模的战争与血腥的暗杀革命,而新政权不顾从上到下各方的反对,强行推动政治经济改革,从现在看也应归属于“震荡疗法”、只有对于以往既得利益阶层的公债赎买政策,以及旧有特权阶层的选择性保留,才是平缓的非革命的。但这只能视之为社会整体经济结构根本变革前提下的部分妥协,但这种妥协的目的并不是保持原有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序列,而是以赎买的方式争取经济向有效配置的方向发展。
  具体而言,明治维新以后的新政府在废除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了封建等级制度,原有的大名、公卿(后改称华族)、武士等丧失了俸禄,政府以公债作为补偿。补偿多少依据幕府时期的等级序列而定,相差极大。据统计,占领取公债总人数0.2%的519名旧封建领主,所得的公债达3141万日元,占总额的18%;占领取总人数83.7%的下级武士,每人获取的俸禄公债平均只有415日元。政府鼓励特权阶层旧封建领主将公债用于投资工商业、设立银行、兴办铁路和购买土地,成为农业或工业资本家,绝大部分下级武士在明治初期的经济动荡中开始没落,他们持有的俸禄公债最终也落到了商人和高利贷者手中,成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赎买起到了两个作用,一是改变了既得利益者的生存方式,逼迫他们从封建土地寄生者向资本家过渡,成为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者而非纯粹的享用者,二是以赎买政策对于既得利益阶层的经济垄断权进行了一次性清算。这些人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成为新型的工商业者,或者退出历史舞台,减少改革的阻力只是附带的效果之一。
  此次赎买之所以能沿着建立现代企业的方向前行,有个不可忽略的前提条件,即改革与赎买的主导者是一批维新前就已意识到机制转变重要性的坚定改革派。也可以说,明治维新的成功主要并不依靠赎买,而是经济体制变革的成功,是在剥夺原特权阶层基础上的全面改革。事实上,在明治维新后起家的四大财阀均为商人背景,如在江户期间就成立的三井及住友商社,明治维新期间崛起的三菱及安田商社。
  赎买只是无数政策中的一项。其他关键的经济改革配套措施包括土地产权的私有化政策,允许私人设立银行政策以及国企廉价转让给“有志于发展近代工业,且较有经验和能力的认购者”的政策,等等。
  英国的光荣革命也是如此,虚尊皇权,换来了自由市场体制,巩固了“无代议士不纳税”的公民权利。但我们不应忘记从1215年开始,各地贵族就逼迫英国约翰王宣誓同意的《大宪章》,63个条款中,其中至少有一半关乎对私有财产的保障。在光荣革命之前,虽然历经如此悠久的工商业传统与新教的平等洗礼,仍然难逃克伦威尔战争,与查理一世王人头落地的腥风血雨,而詹姆斯二世也是在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刀枪的威胁下,才不得不收起伸张王权的野心,匆匆逃往法国。
  笔者列举这些历史案例,绝非鼓励使改革成为一场成本高昂的残酷斗争,而是旨在打消改革过程中的一些迷雾与学者的乐观劲头;意在陈述历史事实,以及由此推导出的可能性——即伴随着赎买的改良并不会自动导致新体制的生成,很有可能恰恰相反,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市场化的推进者,则对于既得利益阶层的赎买不足以凝固旧有的体制与既得利益者的权力,并因此导致市场化的改革大步后退。
  改良与赎买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英国与日本的经验共同的是由新兴力量的代表主导体制变革,而变革手段各不相同。英国的不流血革命,以对传统经济模式的选择性保留减少成本,传承文化。日本式减少成本的方式一是赎买,二是保留与改革者本身利益攸关的特权经济,但财阀的特权经济后遗症至今仍在遭到清算。总体而言,后者的成本更为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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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50:00

张维迎在事实上承认赎买失败,

并且,毫无羞耻的自打嘴吧且没有丝毫的感觉---赎买本身就是腐败的同义词,而腐败又是违反规则、不讲诚信的同义词,腐败、违反规则、不讲诚信会严重奖金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

而法律,是最大最根本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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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被高度管制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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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焦虑的是,即便取得了这么大的进步,中国商业环境的综合指标排名仍然靠后,位居93位(排名越高商业环境越差),在175个国家和地区中属于中等偏下。特别是,中国在“新企业建立”排名第128位,“行业经营许可”排名第153位,“信贷获取”排名第101位,“税收制度”排名第168位。中国企业完成所有规定的注册程序到合法经营这个过程需要经过13个步骤,花费35天时间和相当于人均年收入9.3%的成本,还必须筹集相当于人均年收入2.1倍的初始资本金,而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这个过程仅需要2-3天,很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香港地区等)并没有初始资本金的门槛。中国企业的税收负担也是最重的,一个中等规模的企业每年必须完成44次税收支付,耗时872个小时,总税负达利润总额的77.1%,这三项指标都远远高于东亚地区的平均水平。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调查样本还是沿海某大城市,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商业环境比这个大城市要差得多。并且,这里有一个假设,即企业家可以随时获取信息,所有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都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不存在腐败。

  由此看来,尽管中国过去27年的改革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被高度管制的经济,中国企业家在创业和经营企业方面仍然受到太多不合理的约束。事实上,以我的判断,过去计划经济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许多措施都在规制的名义下保留了下来。审批制是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形式,企业做任何一件事,都得与政府官员打交道,浪费了大量本来不该浪费的时间和金钱。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伴随中国加入WTO,从中央到地方都清理了一半以上的审批项目,但数量上的减少并未伴随相应的质量变化,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废除了,而许多“含金量”高的审批并没有废除。比如说,在一些重要的产业,企业并没有真正的投资自主权,即使私人企业投资仍然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去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36条”,旨在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更自由的商业环境,但大部分条款并没有真正落实。事实上,一些本已废除的审批项目又在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名义下重新引入。在一些重要行业,“产能过剩”成为阻止民营企业进入的借口。宏观调控期间,银行甚至连贷款合同也不履行,导致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困难。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繁荣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创办和经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更自由的商业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家投资创业,为更多的人提供工作机会,也激励企业家不断创新,推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的提高。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限制可能出于善良的愿望,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减少污染,等等。但世界银行通过对全世界170多个国家的分析表明,政府的管制常常事与愿违。比如说,对数据的实证分析显示,繁琐的市场准入法规并不能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劳动者更安全,减少污染,而只会抑制私人投资,将更多的人推向非正规经济,提高消费价格,助长腐败。那些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往往也正是对市场准入限制最多的国家。

  这里有必要对政府管制与腐败之间的关系作点讨论。正如《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指出的,在不同国家,繁琐的市场准入程序总是与腐败相关联,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每一个手续都是一个“接触点”——一个行贿受贿的机会。不难理解,一些商业环境最糟糕的国家,也正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从事正当的商业活动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部门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某些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各种非正常手段“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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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7-8-11 16:52:00

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

不难理解,一些商业环境最糟糕的国家,也正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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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song11 发表于 2010-6-16 13:55:51
怎么看不到

18
zhaodan911 发表于 2010-6-16 18:03:27
发布了什么信息都给封了?封了这么多人的回复?还不让看。

19
zhaodan911 发表于 2010-6-16 18:04:28
我晕。原来都是一个人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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