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四)促使腐败现象不断增多
张勤德
其一,他们公开宣扬“腐败次优论”,以使腐败现象不断增多为手段,推进和平演变。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张维迎说,腐败“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大讲:“腐败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张曙光认为,“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香港大学教授张五常提出,要“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以上均引自《中国经济大论战》第七集,第152页)徐景安写道:“既得利益者不可能被剥夺,只能赎买,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中国走向》第46页)。
其二,他们千方百计使新中国早已消灭了的多种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周瑞金为了推动卖淫嫖娼活动,竟向上海市政协提出,要“把日益扩展的地下'性产业’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围,对其实行阳光管理”(《毛泽东旗帜网》2006年2月8日)。境外网站曾经披露过美国中央情报局对付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条诫令》,其中第一条就要求:“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而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条。为他们制造对色情奔放的兴趣和机会,鼓励他们进行性滥交。让他们不以肤浅、虚荣为羞耻。”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银河,以捍卫“人权”、“自由”、“现代社会价值观”,“匡正社会道德”的名义,在各种公开场合大肆散布“性自由”观念。她宣称:“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无论他是同性恋、异性恋,无论他有什么怪癖,有什么欲望,只要不伤害他人,我就为他们的权利辩护。”一些媒体也争先恐后予以推波助澜,如凤凰卫视评论员邱震海就宣称,一夜情、换妻“无可非议”,因为这在西方国家“司空见惯”。
其三,他们利用潜规则称王称霸。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规章制度、关卡禁令明明不起作用,官员们却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例如对卖淫现象,这是公开的秘密,你说管吧,总也管不住;你说不管吧,有时也抓一抓。这就形成了法制以外的潜规则,若明若暗,似有似无,其中奥妙,深不可测。这必然使腐败现象反不胜反。
其四,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或明或暗地极力阻挠反腐斗争。正如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所说:“导致腐败的主要根源来自党内和政府内部已经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拥有各种利益和影响力的各类利益集团,其中,相当一部分官员或集团已经蜕变成如同前苏联的官僚特权集团,他们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也成为阻碍改革和反腐败的最大的阻力。” (转引自《中国十位著名经济学家批判》第275页)由于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因而他们的影响,成为腐败现象不断增多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香港大学教授郎咸平提出:“应击破贪官、无良学者和奸商组成的铁三角”(《毛泽东旗帜网》,2007年2月3日),认为他们为了小集团的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导致产生宏观调控措施不能完全见效和腐败问题积重难返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可见,不排除这些阻力,反腐斗争便无从谈起。
其五,他们单纯、过分地强调制度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故意掩盖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对腐败现象不断增多的决定性作用。著名西方人士马基雅维利指出,如果存在腐败,任何法律都会失去意义。也就是说,如果缺乏社会道德,法律的作用就会大大受到限制。 这话是有道理的。制度当然重要,但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这些年出台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党纪国法,可以说多得数不清;处理的腐败分子也是建国以来最多的,可腐败现象为什么还在不断增多?建国的前30年,规章法律要少得多,并且那时制度所规定的权力也非常集中,用“中国戈派”的话说,是存在非常缺少制约的一种“垄断权力”。可是,只要全面、彻底地实事求是,就会承认那时的腐败现象是比较少的。所以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腐败现象很严重,这和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5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也说:“应该承认,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比较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腐败现象确实历朝历代都有,但它在现阶段的不断增多,又确实与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有关,与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关,与一些领导干部在改革工作产生的失误有关。邓小平说的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是忽视四项基本原则,甚至讲得都很少,指的就是这种失误。发展市场经济是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承认发展市场经济之后一些部门和地方的腐败比以前严重,能说腐败现象的增多和发展市场经济无关,和改革工作无关吗?人所共知,市场经济有增强经济活力的一面,又有助长唯利是图、权钱交易的一面;改革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失误,更不用说必然会受到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了。勿庸讳言,私有制经济,是腐败现象的重要经济根源;资产阶级的影响,是腐败现象的重要阶级根源;实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泛滥,是腐败现象的重要思想根源。由于腐败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和平演变,而搞腐败对领导干部个人来说是一种“舒舒服服的享受”,因而他们特别容易受到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由于这条路线实质上是一种和平演变路线,它必然把使腐败不断增多作为和平演变的重要突破口,所以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路线问题。
路线之所以具有决定作用,在于一定的路线,是一定的政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纲领、方针、政策、策略的集中体现;坚持什么样的路线,集中反映了这个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及实行什么体制、制度、机制,依靠谁、团结谁、反对谁。所以,它必然决定一切。同样的制度、体制,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为什么大不相同?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在于路线是否正确。邓小平在谈到我国的体制和制度时指出:“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9页)这实质上就是讲的路线的决定作用。路线是根本,领导是关键。就是说,真正的危险不在于腐败现象的不断增多,而在于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到了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影响,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补资本主义的课,或者说是受到民主社会主义的影响,成了“中国戈派”。在苏联剧变中,虽有82%以上的平民群众主张走社会主义道路,却由于占中高级干部76%的“戈派”掌握着政权,使资本主义终于得以复辟。因此,真反腐必须抓住在领导干部中真反民主社会主义路线这个根本;真反这条路线必须以在高级领导干部中真反腐为突破口。狠抓这两条,使之相互促进,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在反自由化、反这条路线上软弱涣散,那在反腐斗争中就可能陷入腐败无能的境地。
腐败现象给经济建设造成的损失大得惊人。胡鞍钢说:“官方统计的1999-2001年10类腐败经济损失达到GDP总量比重的14.5%-14.9%”(《民主与法制》2004年第4期)。这实质上意味着一年平均从全国每一个人身上剥削去1000多元。“尽管中国的工资部分(劳动力成本)极其低,但中国的物流成本并不低,大约占货品成本的30%左右,据报比西方国家还高出3倍”(《中国与世界》2005年第5期)。在物流成本中,行贿受贿所占的比例,显然相当高。1978至2003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增长87倍,占总支出的比重由4.1%上升到19.03%。据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326期报道,2004年我国公车消费财政资源4085亿元,1999年干部公费出国消耗财政费用达3000亿元,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三者相加总数高达9000亿元以上。至于腐败在促进私有化和过度市场化等经济和平演变即经济领域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方面的危害,更是无法估量。
政治方面的腐败更可怕。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一案,全市200多个科级以上干部,出于多种原因给马德等人行贿的竟然占了绝大多数。此类现象,其他地方当然也有,甚至更严重。这说明,腐败一旦成风,便会形成一种优汰劣胜式逆向选择的体制性溃烂。它不仅是和平演变的一个重要形式,而且是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从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体制进行改革入手反腐败,把反腐败的实际状况作为检验改革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才能既搞好改革,又搞好反腐。
思想上的腐败,是一种内伤,影响力更大,医治起来更难。正因为这样,他们千方百计地动摇干部群众的理想和信念。说什么:“用未来共产主义天堂的幸福生活安抚人民,要人民忍受现实的饥饿、贫穷和苦难,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欺骗人民的把戏。这一切都应该收场了。”(谢韬,《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已成为一种摆设,一块招牌。现在官方的口号,在民间,尤其是在年轻人中被当作讽刺与幽默。全民族的思想主流是信奉实用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以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讲理性的搞定哲学。”(徐景安,《中国走向》第100页)“搞定哲学”的流行,既促使思想道德不断滑坡,又表明了这类滑坡的严重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说,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主义信念,是共产党的党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是我们的民魂。动摇、否定它们,实质上是“换魂”。把带经济主义色彩的实用主义即“经济实用主义”搞到“不问姓社姓资,不问姓公姓私”的程度,说明实用主义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道德观,已泛滥成灾,说明“换魂”问题已相当严重。
无情的现实反复告诉我们,能不能反得了腐败,实质上是能不能反得了民主社会主义路线的问题。所以这不仅仅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而且是对其执政合法性的真正严峻的考验,因而直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所以,每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都有权力和义务,站出来为挽救党而斗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反腐斗争中打个翻身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