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正在做BM的《公司财务》CHAPTER 26的minicase,是关于租赁问题的。 背景是一家公司正考虑做一个项目,该项目需要购置350万的设备,然后每天获得47万的现金流入,该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16%。在考虑到底通过普通融资(发行12%的八年NOTE)还是融资租赁(有两个公司给了两个方案),而管理层决定不采用普通融资,而直接考虑融资租赁。(该公司由于外汇投资失败,将在很长的时间内不能处于应税地位,因此不能获得折旧或者负债带来的税盾)
问题: 1、该项目用正常的NPV评估方法已经得出是负的NPV,那为什么还要投资这个项目? 2、在评估融资租赁方案的价值是,是用WACC还是用企业普通融资的成本? 3、在采用租赁融资方案时,该项目的NPV应该怎么算?租赁和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都用WACC贴现吗?
疑问: 在一个项目里面的融资和投资时分别用不同的机会成本贴现求和还是统一用公司的WACC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