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现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经费预算和报销时有一些问题,已有的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修订说明里面都没有写的很明确,想请教一下论坛里有经验的前人。谢谢。
问题
1.调查时我们想给被访者小袋的洗衣粉作为小礼物,这个经费算在哪个科目下呢?(补充:我们希望这些都能走数据采集费中的调查费,这样是否合规,如果想这样走的话买了东西之后发票怎么开呢。)
2.调查资金分配的具体形式。因为我们是找当地大学里搞调查的人来做调查员的,能不能按照给对方访谈员劳务费的形式给对方钱呢?不知道是否合规。如果以给劳务费的方式那么科目还能算调查费吗?(补充:我们希望这些都能走数据采集费中的调查费。)
3.调查员的住宿费能放入调查费中么?
4.每个村可能还会找一个熟悉村里的人领我们进村民的家,这位的酬金我们能不能走调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