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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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2013年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新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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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渔夫 发表于 2013-3-21 20:05:27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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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鲜知红利税新政

  在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换句话说,新规定出台后,持股1个月至1年的,其税负水平与原来相同;持股时间超过1年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而不足1月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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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差异化 上市公司股票 个人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政策 股息 国务院 纳税所得额 税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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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hnloop 发表于 2013-3-22 11:36:11
看来需要多多学习,尤其是对新出台政策的学习,其中包含了监管层的意图。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关于股息红利方面的税负可能并不是投资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恐怕也难以改变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难以改变投资者的投资模式,假以时日,多种因素的叠加,将形成新的因果关系,形成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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