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dy_wang
3487 17

[其他] 请教各位高人一个问题 [推广有奖]

11
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0-2 22:57:00

所有权肯定是大于产权的,所有权=占有,使用,受益和支配的权利。把产权包括其中了。

有一点,法律和经济是有分歧的。经济学觉得谁能更有效地使用,就应该给谁;法律则认为:是谁的,就是谁的。

科斯觉得无所谓,能有效利用的人,肯定能通过交易买过来。法律不考虑这个,买不买,卖不卖,是双方的合意。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12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3 07:09:00
以下是引用stevensym在2007-10-2 22:57:00的发言:……经济学觉得谁能更有效地使用,就应该给谁……

请注意,经济学的前提:交易成本为零。

13
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0-3 20:08:00

交易成本为零,就没得完了。这个假设,你要到完美市场上去,而不是经济学的假设。

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对称信息还要讨论什么?

为什么要signaling?等等。

这个proposition怕是来的有点让人觉得不经济了。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14
白浪一帆 发表于 2007-10-3 20:22:00

楼上可能跑得有点远了。

sungmoo斑竹所说的“经济学的前提是,交易费用为零”是针对科斯定理而言的,在零交易费用的条件下,权利的初始配置并不重要,当事人可通过事后再谈判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零交易费用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怎么“不是经济学的假设”了?

水惟善下方为海,山不吟高自极天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事到万难须放胆,宜于两可莫粗心

15
sungmoo 发表于 2007-10-3 22:56:00
以下是引用stevensym在2007-10-3 20:08:00的发言:

交易成本为零,就没得完了。这个假设,你要到完美市场上去,而不是经济学的假设。

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对称信息还要讨论什么?

为什么要signaling?等等。

这个proposition怕是来的有点让人觉得不经济了。

果然引起误会了。

我所说的“前提”,是针对于你说的“经济学觉得谁能更有效地使用,就应该给谁”这个命题的前提,而不是“一般的”经济学前提。

如果你强调交易成本非零、不对称信息,“经济学觉得谁能更有效地使用,就应该给谁”这个命题未必正确或有意义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3 23:01:06编辑过]

16
cody_wang 发表于 2007-10-4 22:10:00
各位大虾,以上的讨论有没有那么点儿跑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4 22:22:53编辑过]

17
Mestra 发表于 2007-10-5 10:09:00
以下是引用cody_wang在2007-10-2 10:46:00的发言: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每个参与人”,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所有权安排一定会使得每个人的外部效应最小化吗?另外,在企业中,外部效应最小化就是最好的吗?在理论上,如果每个人的外部效应都没有的话,那么每个人的边际贡献就是可测量的,但在企业里,这一点很显然是不可能的,否则企业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因此,我们需要找到的到底是一种最恰当的外部效应的所有权安排,还是那种最小化的所有权安排?

把话题拉过来

外部效应尽量小,意味着产权尽可能明晰,产权明晰意味着经济效率

当然,企业内不可能做到外部效应完全消失,因为有交易费用嘛,完全消失了企业也不用存在了。既然不能完全消失,所以才要想办法尽量小。最恰当的外部效应的所有权安排就是外部效应最小化的所有权安排。

跑点题,“企业价值最大化”几个字改成“社会福利最大化”,命题还是成立,科斯定理得翻版

18
stevensy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0-6 15:46:00

我没有跑题阿。我来解释一下:

就是以“交易费用为零”作为前提,所有权的归属会到最有效率的人的手中,建立在“经济人”的基础上,在法经济学,或者法律的经济解释中,也利用这个前提。

但是,真正的法学思想,并不完全仰仗“经济人”的前提,法律的价值还有:公平,秩序,自由等等。在所有权的问题上,法律也不是利用“经济人”的思想归属。

这就是新派追求效率的经济学人被有些社会学分子重点打击的地方。张写的东西也是追求高效,所以现在也面临着社会学或者其他公平论者的抨击。

我想说的是:这段文字就是这个异议的出处。

金融与法律,是双生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4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