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消耗系数应该怎么算合适?用数量,还是用价值量?
例如:P173页的,第一层函数中,增值部分的直接消耗系数如何算?
IA_VA=PVA*QVA/(QA*PA)
或者 IA_VA=QVA/QA
我自己觉得貌似用后者合适,但是,后者 直接消耗系数之和不等于1啊。怎么办?
从课本P168那里,一直没看明白,PINTA0直接给定等于1,而PVA0 却是由税率和要素价格内生出来的.
直接消耗系数到底用实际数量做除法合适还是用价值量合适呢? 课本上价格都是1 ,难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来。还请高手指点迷津。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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