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银行是指主要通过互联网、通讯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向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其提供服务方式包括ATM、POS、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和网络银行等载体。不同于传统实体银行,虚拟银行是存在于电子空间的金融活动,具有系统开放性、运行方式网络化、存在形式虚拟化等特点。虚拟银行既能实现3A(Anytime、Anywhere、Anyhow)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传递信息,实现端对端的交易,极大地改变了银行与客户间的关系,并使银行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社区银行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
在美国,“社区银行”就是小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s)是外来语,源自于美国,因而,界定“社区银行”,首先应当考察美国的“社区银行”。在美国,“社区银行”的边界也不十分清晰,只是对(资产总额小于10亿美元的)小型商业银行的通常称谓。也即,“社区银行”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规模小,二是商业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相当发达,2004年,数量占美国银行总数的41%(其余为,储蓄银行7%,信用合作社51%)和资产总额占79%(其余为,储蓄银行 16%,信用合作社5%)。
在我国社区银行应界定为“县域商业银行”之所以应当如此界定,基本理由有二。一则,美国“社区银行”的规模大致与我国的城市信用社相近,而我国的城市信用社是业务活动范围不超过县域的商业性银行机构。2002年末,美国“社区银行”资产总额的平均值为人民币9.2亿元。2004年末,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平均值是:股份制商业银行3815亿元,城市商业银行151亿元,城市信用社4.4亿元。其实,若考虑到美国的人均GDP要比我国大得多(以汇率计,为30倍左右,以购买力平价计,为8倍左右),因而就“真实的”相对规模(无论按哪种方法计算)而言,美国“社区银行”资产总额的平均值实际上还要小于我国的城市信用社。二则,我国与美国同为大国,美国的商业银行层次体系对我国有较大的可借鉴性,今后,我国的较为完善的商业银行体系中,与美国“社区银行”相对应的层次将是“县域商业银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还远未完备,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未来的商业银行体系也将有5个层次。资产规模最大的是跨国银行,目前工、农、中、建、交等银行已在境外设有机构,并且规模也进入世界大企业500强,它们(并包括其他可能的银行)中的一家或数家,将有可能发展成为我国的跨国银行。其次为“全国性商业银行”。目前除了工、农、中、建、交行外,还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今后还将继续增加。再次为“省域商业银行”,它们可以在一个省(市、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浦发、广发、兴业等银行在未成为全国性银行前都属于这一类。这个层次的银行虽然暂时没有,但是今后是不可缺少的。又次为“市域商业银行”,这就是目前的113家城市商业银行。最次为“县域商业银行”,其业务活动范围不能跨越县域,现行的城市信用社便属于这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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