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制度经济学教材关于国家起源的部分,会提到诺斯的暴力潜能论,大概意思就是说:“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进行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型国家;若这样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便产生掠夺性(或剥削性)的国家。”
由于国内的教材只有这么一两句话,所以我去查阅了诺斯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可惜的是,原著写得也非常简略,也就是两句话。
请诸位老师和同学对这个:“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进行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型国家;若这样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便产生掠夺性(或剥削性)的国家。”作进一步的阐述,指导指导我。
再不然,就结合这句话,举两个例子我看看。
如蒙指教,不胜感激!!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