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这么多天上来看看,黄先生还在这条思路思路上打转啊。
简单说说。
1.你用谷物作价值基准。
所谓人的最低标准是不同的。不过没关系,可以人为制定一个标准,如:1价值=500克。注意这就是标准价值,和标准克,标准秒一样了。
但这还不管用,人不能光用谷物。棉花怎么办,500克棉花等于多少价值,此时,谷物基准毫无用处。此时还能规定500克棉花对等于多少价值吗,显然不能。“1效用(效用价值量)”无效用,来看2。
2 你的代价论
你定义:在某种社会生产率水平条件下,为获得1效用价值量所需要耗费的代价(劳动代价)。
你的定义想修正马克思,所以你后文的解释用了“正常劳动时间”,什么是正常,什么是不正常,即使在相同生产率之下,所谓“正常劳动时间”还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是一个不定值。只能如马克思定义成“必要劳动时间”,对于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时间”的讨论太多了,不展开。
求取价值量是为求定植,你的代价论做不到。马克思对经济解释的软肋在与此,不能像价格理论一样在明确的定值下解释经济现象。也不展开了。
3.货币
没有前两项,不用谈货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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