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3-10-15 18:59 
按资分配是不是平均主义?
我不知道马克思有提出“按资分配”这个概念,请恕我无知。
单纯从出资者的方面看(不要把劳动者计进来,就算劳动者是出资人之一,也先把他看成出资者),出资者之间实际上是达成了一个协议:多次提供生产资料,获得相同的分配比例。在时间上看是减小波动(缩小方差)追求平均数(也许不是代数平均数)。如果你认为这种时间上的追求分配平均不是平均而是求稳定的话。那么按资分配不是平均主义,按劳分配的某些情况也不是平均主义。
“按资分配”这个词其实有问题。实际工作中把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合起来,出资者要求从总收益中分一部分出来按资分配,其余的以劳动者身份按劳分配。但是我们仔细看,这根本是一次次的生产资料租借交易,跟合作劳动的产品分配没有一点关系。合作劳动实际上是可以脱离出资人的。因为本身就该有很多无主生产资料(土地、矿石、燃料、非人工种植的森林草原等)。就算需要出资人(比如机械制造),出资人也只是生资资料出租者,又怎么能把他算进产品分配里呢?分配是针对合作劳动(劳动的完成必须多人,且劳动过程无法分割)的劳动者而言的。出资人,就算你把他硬算进合作劳动,你也会发现,你总是能把他从整体中分割出来。出资人与合作劳动始终突显的关系就是“出资”(出租生产资料)而不是参与。而劳动者是不可以从合作劳动中分离出来的,分离了劳动者,合作劳动就不能进行了(也不存在了)。
平常总是以工厂主来分析出资人,但是工厂主这个独立实体身兼两种身份:脑力劳动者与出资人。纯粹的出资人不参与生产管理和企业发展。所有“按资”一旦挂上了“分配”,听着就像笑话。这么说,也许只是因为“出租生产资料”容易让人觉得剥削,而且让出资人总是被发现他不同于劳动者。“按资分配”给人一种出资人也是劳动者一员的感觉。但真的是吗,我是没有这种感觉,即使说“按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