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山成功在2007-12-1 17:01:00的发言:
谢谢你对刘永佶先生的介绍。
确切地说,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就是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人类社会形式。称为共产主义个人所有制,亦无不可。
这里说明,从马克思原意上讲,共产主义是过渡。这在我的前贴中有表述。
这里怎又扯上了概念问题。我想:所有权就是从法律角度上讲的经济或财产关系吧。
后两个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对这问题的理解,你可以从《资本论》设想结论段找答案,因为这是马克思的具体阐述。
我在对《共产党宣言》的研究中,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社会主义作为积极汲取社会化生产两要素,即时代成就客体性的“协作”和“共同占有”内容而得以重新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是矗立在彻底摆脱了阶级统治性质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社会原则的公有制生产方式基础上的、以社会联合型的生产组织为媒介的、属人关系真实具体的自由个人财产形式。而这些说明,同《资本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结论段为此作的说明,在本质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山先生,你好!
你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不过不要紧.通过你的上述回答.可以说你是持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的.
那么,对于这些概念,那么我按上述意思,即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作一下如下概括,
一,个人所有制,
个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自由个人财产形式”。其特点,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生活资料劳动者个人占有。而占有多少,是由其劳动时间所决定的。---这里意思是没有剥削的。(《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第83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二,所有权:
法律确认的有关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及其他财物和货币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简明社会科学词典》,第633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
三,所有制,
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通常指生产资料所有制。有时也引申用于消费资料的占有形式。(同上,第249页。)
四,公有制与私有制,一般就是指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
1,生产资料公有制:
简称“公有制”。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的形式。(同上。第248页。)
2,生产资料私有制:
简称“私有制”,生产资料为私人占有的形式。(同上,第249页。)
二者区别一目了然。
五,有鉴于上述,则,私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区别在于:
后者只是对于生活资料的占有,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并不属于任何个人,只是于劳动者共同占有。并且前者的占有涉及到剥削问题,后者则无。
上述概念性解释,你如不同意,请直接一条一条修改。如同意就表示认可。这样,我们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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