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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经济规划 (2007年12月10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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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制定和实施好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综合规划。

  第一章“十五”农村经济发展回顾

  “十五”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国家对“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农村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时期,也是我省“三农”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绩的时期,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步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增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水利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主要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57.9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1%。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目前已经具备了年产95亿公斤粮食、250万吨水果、900万吨蔬菜、90万吨肉类、57万吨禽蛋、70万吨奶类和3.8万吨水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农村二、三产业稳定增长,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05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120亿元,占到全省生产总值的51.4%。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一批县(市、区)强势崛起,其中河津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粮食生产保持平稳发展。“十五”期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4300万亩以上,五年平均总产达到92亿公斤,保持了粮食生产的平稳发展。其中2004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06.2亿公斤,为我省历史上第3个突破百亿公斤的年份,2005年达到97.8亿公斤,为我省历史上第5个高产年。

  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05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91元,五年平均农民收入增速超过7%的预定目标,达到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差距逐步缩小,在全国的位次稳步前移。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8元,年均增长10.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4.2%,比“九五”期末下降了4.4个百分点。农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2平方米。

  农业结构调整显见成效。一是“四大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特色农业成效显现。以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和蔬菜为主导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已初步成型,全省特色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其中,小杂粮种植面积已达2000万亩,品种达30多个,常年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1/1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小杂粮王国”。以奶牛、肉羊为主的草食畜增长势头强劲,畜产品产量连年大幅度增长,畜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1/3。二是“三大经济区域”建设初具规模,农业区域布局得到优化。全省初步形成了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太行吕梁两山干果杂粮生态经济区和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作物经济区三大优势区域格局,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步伐加快。其中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在国家和省扶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建设成效尤为显著。三是百龙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通过大力实施特色农业工程,重点推进“1311”项目规划,百龙企业正在做大做强,带动作用逐步显现。目前百龙企业中有13户进入全国重点龙头企业行列,20户成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粟海集团、忠民集团、屯玉种业、古城乳业、水塔老陈醋等已发展成为国内同行业的重量级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不断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户发展到1.97万户,带动农户187万户,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470个,会员达到295万人。四是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2005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玉米面积分别占到各自种植总面积的1/3以上,小麦、谷子和水果的优质率分别达到50%、70%和40%,总体上比“九五”期末提高了5个百分点。全省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411个,产地面积达到1100万亩,认证农产品739个,其中通过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达到476个,位列全国前十名。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是历史上投资最多、成效最明显的时期。一是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进展顺利,万家寨引黄南干工程和马房沟提水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张峰水库开工建设,首都水资源项目进展顺利。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累计解决了54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农业节水灌溉持续发展,汾河、潇河等10个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十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98万亩,至2005年底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8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160万亩,占到有效灌溉面积的62%,节水灌溉在农业生产和抗旱减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稳步推进,汾河、滹沱河、桑干河等一批重点河道得到有效治理,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8万平方公里,年治理度达到4%,至2005年底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5.18万平方公里,治理度为48%。二是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组织实施了一大批中低产田改造、生态农业等建设项目以及水土保持、秸秆养畜等开发项目。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等“六小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由“九五”期末的40%提高到目前的43%。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农机总动力由“九五”期末的1700万千瓦增加到2236万千瓦,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38%,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开通了省内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良种繁育体系、疫病防治体系、农产品安全保障和质量检测体系及市场营销体系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三是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减轻能力得到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时间提前3小时,预报准确率提高5%左右。实施了“山西省扩展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一、二期工程”,飞机及高炮、火箭增雨防雹平均每年受益面积达到12万平方公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增加,卫星遥感在森林防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卫星农网及时传递了服务信息,气象为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成绩斐然。“十五”期间,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和“三北”、太行、平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六大生态骨干工程总投资达到75亿元,其中省级投资4.4亿元,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3664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工程造林3016万亩,占到82%。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森林旅游及森林公园建设成绩显著,全省现已建成38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8个,拥有森林景区面积677万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22%。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2005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45个,其中国家级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71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由“九五”期末的0.7%提高到7.4%。全省森林覆盖率为13.29%。目前全省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状况有所缓解,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我省大力实施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小城镇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总体呈现出规模逐步扩大、综合实力增强、人口就业增加、社区环境改善的特征。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得到较快发展,建制镇在全省乡镇中的比例由“九五”期末的27%提高到目前的48%,小城镇镇区人口已达到250万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在城乡经济发展中的纽带作用日益彰显。全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达到42.1%。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城乡居民就业、收入的主要渠道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05年全省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1460亿元,出口交货值达到192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02万人。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县域经济实力,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至2005年底全省已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3,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效突出。至2005年底,全省80%的行政村通了水泥(油)路,比“九五”期末上升36.5个百分点。已通电话的行政村达到2.4万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85%。农村电网改造顺利推进,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教育质量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要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各地相继新建和改建了一批图书馆和文化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新进展,市县级疾控中心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到总村数的79%,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达到2.5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全省合作医疗受益农民达320万人。农村特困户救助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在探索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基层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农村扶贫开发扎实推进。“十五”期间,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扶贫开发原则,我省重点实施了“移民并村、旱作节水、种草养畜、农产品加工”四大增收工程。至2005年底,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从“九五”期末的437万人减少到317万人,其中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182万人减少到114万人。

  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依法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放开了粮食购销和价格,促进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从2003年开始,我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农民税费负担开始大幅度下降,当年和2004年人均分别减负62.9元和8.2元。2005年全省提前一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彻底改变了两千多年来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

  二、主要经验与存在问题

  “十五”时期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在工作的全过程;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支农强农的积极措施;得益于全省各级部门牢牢抓住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得益于全省各级政府坚持创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思路和机制,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增强解决农村工作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得益于农村改革在更高层面和更宽领域展开,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民负担大幅减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农村金融改革成功启动等等,使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缓解,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对“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而不稳。我省农业生产条件差,十年九旱,水资源紧缺,加之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弱,长期以来未能摆脱生产水平低而不稳的局面。以2003年为例,全省耕地生产率(农业总产值/耕地面积)为0.64万元/公顷,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农业总产值/大农业从业人员)为0.62万元/人,分别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3%和66%。同时,全省粮食生产年际间波动较大,1998年总产创下历史最高纪录108亿公斤,随后连续大旱造成减产,2001年一度跌落到69亿公斤,减产幅度波动率超过30%。多年来,我省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地方配套能力差,农业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生态环境制约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脆弱是我省省情的又一个基本特点。我省林木覆盖率低,草原面积少,加之历史和现实的惊人破坏,生态已十分脆弱。全省山多林少,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70%以上,而有林面积仅及国土面积的13.2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沟多流失重,全省年流失水土总量为4.56亿吨,占到年入黄河泥沙量的1/3。草少荒漠重,处于冷凉气候区的晋西北地区由于气候变迁,自然草原严重退化,人工种草极难成活,沙化、荒漠化的趋势加重。同时,随着煤、焦、铁等资源型产业快速发展,耕地、水、植被等资源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或污染,更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因采煤造成农村土地塌陷、地下水疏漏、农房倒塌、墙体裂缝,降低了耕地质量,同时煤矸石堆积压占了大量土地,粉煤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面对不断增长的人口,日益加剧的经济社会活动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近年来,我省城乡经济发展较快,城乡居民生活都得到很大改善。但由于农民收入增长滞后于城镇居民,城乡发展的差距呈现出扩大的趋势,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由2000年的2818元上升到2005年的602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0年的2.48:1上升到2005年的3.08:1。农村卫生医疗、教育、交通等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投入与城市差距更大。目前我省还有35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和317万贫困人口,农村贫富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难点,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我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公用设施还比较简陋,社会公益事业还相当薄弱。全省农民有一半人口居住在山区,交通、通讯设施落后,信息闭塞,农产品运输不畅。农村卫生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医疗卫生网络不健全,卫生保健水平低,占有卫生资源较少,农村卫生经费仅占全省的17.2%。部分农村基本无文化设施,无文化活动,缺少必要的文化消费。农村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教育短缺,成人教育脱挡,成为农民素质提升的障碍,农村教育仍然适应不了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养老、医疗保障,对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更加缺乏。所有这些都已成为制约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

  农业投资总量增长缓慢。我省自然条件较差,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欠账很多,急需巨额资金投入。但我省财政投入不足,农业投入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速明显不相称,2004年与“九五”末期相比,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1.7倍,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只增长了69%,省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每年保持在3.1亿元的水平不变。特别是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难以获得良好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导致农业投资严重不足,缺口较大,不能满足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全省支农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支农投资涉及的管理部门多达十几个,部门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管钱和管事不分,资金安排点多面广,加之客观上农业项目具有分散性特点,导致资金使用相对分散,形不成合力,投资效益受到很大影响。

  第二章“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分析

  “十一五”时期是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城乡关系、工农关系进一步理顺的重要时期,也是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农村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时期,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农村发展的宏观环境进一步优化。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的实施,“十一五”时期将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将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宏观环境进一步改善与优化,涉及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事业将得到高度重视和更大支持。总体上看,“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将继续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改善等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体制和政策环境将更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综合实力增强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供了现实可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省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目前总体上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基本步入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为加大支农投入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一五”时期,随着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加快以及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将更上一个台阶,各级财政将更加有条件、有能力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农村发展的基础条件已有较大改善。经过“十五”时期的发展,我省特色农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农业产业化百龙企业全面启动,三大优势区域建设初具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壮大。特别是“十五”期间我省在争取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明显进展,这些建设成果将逐步发挥作用,为“十一五”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部崛起战略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促进中部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统筹区域发展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一个重要机遇。“十一五”时期,国家对中部地区的支持有望得到逐步实施,其政策重点将集中在资源补偿、产业扶持和对外开放三个方面。这些政策将有助于我省建立煤炭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农业竞争力,从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不利因素

  农业生产的资源约束更加突出。我省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水资源紧缺,全省年均降水量435毫米,人均水资源298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目前全省水地面积1890万亩,旱地占到耕地总量的1/3以上。土壤瘠薄,60%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以下。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9%,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时期,农业生产面临着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难以根本扭转、水资源更加紧缺的严峻挑战。农业基础条件差和资源约束更加突出的现状,是“十一五”时期制约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的基础性障碍。

  农民增收后劲不足。近年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农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快的增长,但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进入“十一五”时期,粮食直补等政策性因素已经成为基数,靠农产品价格继续上扬拉动的空间有限,农民增收将更多地依赖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依赖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如果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未能加速,农业增长方式未能得到根本改变,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很大。

  资金需求巨大与供给短缺矛盾突出。“十一五”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都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予以支撑。从现实看,地方财力投入增长的空间有限;农民收入水平低,自主投资能力弱;农业比较效益低,社会融资缺乏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利用外资环境和条件差,引资难度较大;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支撑能力不强等等,这些都是急待破解的难题。尽管从资金投向上看,国家和省级投资将会继续倾斜“三农”领域,但“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需巨额资金投入与资金供给短缺的矛盾仍相当突出。

  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受农村教育发展滞后的影响,我省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水平整体偏低。一方面在农业内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低素质与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劳动力需求不相适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种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需要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农村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

  第三章“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途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村经济全面繁荣,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建成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农村。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达到中西部地区中等偏上水平;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区域经济特色鲜明;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农村整体实现小康;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明显见效,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增强;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扩大,农村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具体目标为:

  农业。“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递增5.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递增6%,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3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0亿公斤以上。到2010年,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和蔬菜成为农业发展主导优势产业,其中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7%左右。

  水利。到2010年,全省年供水能力达到75亿立方米(含再生水利用),全面完成首都水资源建设任务。农业有效灌溉面积动态保持在20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400万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全省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乡镇供水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省主要河流的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50%。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林草覆盖率达到30%。

  林业与生态建设。到201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林业产业体系明显壮大。全省完成营造林面积2500万亩,其中重点工程完成营造林面积2000万亩以上。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1000万亩左右,年消耗森林资源控制在70万立方米以下。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总数达到60个,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森林覆盖率达到18%。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状况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到2010年,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总量突破5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0%以上,年均增长20%左右。农村物流、金融、保险以及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7%。农村劳动力每年新增转移30万人。

  农民生活与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00元,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省有20个左右的经济强县(市)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标准,60个左右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并向小康迈进。力争农村交通通讯、供电、饮水等基础设施和农民居住环境、村庄面貌明显改善,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第四章“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及主要建设任务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切实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增产基础,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加强对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十一五”全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左右。继续抓好以小麦、玉米为主的商品粮基地建设,稳定粮食及大宗农产品生产。积极稳妥地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的种植面积。二是实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旱作农田建设1500万亩,节水灌溉高产农田建设400万亩,盐碱化耕地综合治理100万亩,通过该项工程的建设,有效改善耕地地力和耕地质量,提高水肥利用率和耕地的产出能力。三是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以改造中低产田和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为主,把耕地保护和土地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农业项目区布局,稳定平川项目区,增加丘陵山区项目区,探索丘陵山区旱地农业综合开发的新路子。同时,农业综合开发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相衔接,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措施配套实施,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获取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综合效益。四是继续实施“沃土工程”。对增产潜力大的中低产田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力度,配套建设不同类型的土肥新技术集成转化示范基地。改革传统耕作方式,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适用技术。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五大重点工程。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成张峰水库、横泉水库等大中型水利工程,适时开工建设万家寨引黄北干线和坪上水库、恋思水库等骨干调蓄工程。努力做好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山西受水区规划)及吴家庄、柏叶口、松塔等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节水灌溉工程的重点,把改变传统灌溉方式作为主攻方向,采用先进设施和新的灌溉方法,大幅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编制并实施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续建汾河、滹沱河和桑干河等11个大型灌区、50个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夹马口灌区北扩工程,继续建设一批节水增效示范园区,实施土壤水库建设、集雨补灌、农田节水和生物节水四大工程,改善旱作节水农业区生产条件。继续实施好首都水资源规划项目,使其达到预期的规划目标,充分发挥效益。三是水资源保护工程。建立更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法规,切实防止水资源破坏和污染。加强省内主要供水水源地、主要河流源头和岩溶大泉的保护与管理,实行地下水限采、禁采。探索水权有偿转让制度,进一步理顺水价体系。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四是防洪保安工程。对已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二批专项规划的关河、后湾、册田等12座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继续完成一批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整治重点河道,对已列入全省防洪规划的汾河、桑干河、沁河上游、滹沱河等河道,运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使其达到部颁防洪标准。对已列入城市防洪规划的太原、大同、长治和阳泉等市,通过建设防洪工程体系,使其防洪标准达到规划要求。建立全省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五是气象防灾减灾工程。以“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新理念为指导,建设山西省新一代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与应急系统、山西省扩展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第三期工程、气象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切实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尤其是重大突发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提高人工增雨防雹的科学性和效益,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升气象为农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把农村小型水利及小型水库工程建设作为保障我省“十一五”时期粮食安全和增加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来抓。汾河、涑水河流域以更新改造机井、小型自流灌区和小型机电灌站为主;其他流域的丘陵山区,蓄引提并举,狠抓小泉、小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水利工程,减少外流水量,夺取蒸发雨量,增加抗旱水源。同时,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农民受益最快、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的步伐,搞好统一规划,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从效益显著的环节和项目抓起,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把增加投入和创新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明晰产权、建立奖励制度和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调动农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三大经济区域”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进一步加强“三大经济区域”建设。在“三大经济区域”初步形成的基础上,要使相关产业进一步向优势区集中,逐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的优质农产品综合生产基地,带动全省农业的发展。具体发展重点是: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重点加快生态工程、畜牧业基地、畜禽良种繁育等建设,实现畜牧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双赢”的战略目标。到2010年,区域内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林草覆盖面积占到总土地面积的5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太行吕梁两山干果杂粮生态经济区重点发展红枣、核桃、仁用杏、花椒、柿子五大干果产品和马铃薯、谷子、燕麦、特用大豆、杂豆、荞麦六大杂粮产品。中南部无公害果菜作物经济区重点搞好日光温室等设施工程、果菜示范基地工程、市场物流体系工程、果菜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服务体系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特色农业产值比重,优先发展优质杂粮、草食畜、干鲜果和蔬菜四大特色产业及玉米、强筋小麦等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制种、中草药、水产和特种养殖等四大特色潜力产业。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逐步使各种特色农产品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集中扶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在全省形成乳品加工,皮毛加工,干鲜果和蔬菜加工,玉米、薯类和小杂粮加工,饲料、制醋和油脂加工,中药材加工等为重点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加工水平,创出一大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带动特色农业的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按照“突出特色、持优持强”的方针,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百龙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和能够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更多的龙头企业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着力提高名、特、新农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和市场占有率,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争取5年时间培育出10个销售收入上10亿元、30个销售收入上5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百龙”变“百强”,全面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广泛吸收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为主向资产、资本联结为主方向发展,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和帮助农民由生产环节进入附加值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加工、流通等环节,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新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支持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社会化服务。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管理农业,用现代工业成果装备农业,用现代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农业,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品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促进我省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整合、重组或新建一批省级农业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生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重大科研课题的联合攻关,力争在选育高品质、高抗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和发现新种质资源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传统农业技术全面升级。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允许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申请使用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实施基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工程,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推进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创新农业科技推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积极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推广。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农村技术承包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为科技人员能够直接到户、良种良法能够直接到田、技术要领能够直接到人创造条件。同时,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三是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办一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使其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农技示范推广的有效载体,着力提高其技术含量,发挥其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集聚与辐射作用。形成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一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步伐。以小麦和玉米生产机械化、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畜牧生产机械化以及设施农业机械化为突破口,加快适用机械的发展,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加快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操作安全和农村各业所需机械的发展步伐,走量效并重、主配机具协调发展的路子。加快农机科研开发创新步伐,推进农机技术创新。加快先进实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认真抓好土地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业耕作条件,促进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二是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机投入新机制。坚持以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各级财政扶持为引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的积极性。制定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购买、使用先进农业机械。发展农机大户,培育农机服务市场。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综合利用投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农业信息体系。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预警、农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信息、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三大应用系统,扶持农户和企业加入信息网络。搞好各类农业科技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发布,为“三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二是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加大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规范农村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市场,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实现对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培育区域农产品批发中心,建立起以初级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生产要素市场为骨干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农业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育农村流通主体,提高农村流通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产销直通、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建设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优质农资下乡进村和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三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立足与国际水平对接,完善和建立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认证等体系,通过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引导等途径,实现我省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到市场准入的全程监控,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及其原产地认证制度。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加快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加快我省小麦、玉米育种中心、杂粮改良中心、脱毒种薯繁育中心、省冷冻精液中心、省奶牛原种场、省肉羊原种场建设,引进一批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杂粮、优质水果、良种奶牛、肉牛、肉羊、绒山羊新品种,建设相应扩繁基地,全面推进种养业的良种化。五是完善动植物保护体系。要坚持全面控制、预防为主和区域化建设的原则,重点建设、完善我省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动物防疫预防和控制、网络防治和畜产品卫生安全追溯三大系统,实现动植物疫病快速诊断和动植物疫情的快速监测预报、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紧急处理、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的快速追踪。加大投入力度,在产地集中地设立畜禽防疫中心站,建立健全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防疫体系,加强中南部植物无疫区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畜禽防疫体系,解决长期的动物疫病防治和畜禽产品监测检查问题。

  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掀起规模空前的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维护和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良性循环。

  巩固推进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全力抓好“身边增绿”工程建设。发挥自然、人力和土地的潜力,继续实施好已规划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太行、平原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以及速生丰产林等国家六大重点生态工程。同时,加快建设“绿色山西”步伐,全面启动我省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厂矿区绿化、村镇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等“身边增绿”六大工程建设,逐步构建一个多层次、立体化、远近呼应、点面结合、城乡一体的绿化系统工程,建立生态保护屏障。积极推进煤矿采空区植被恢复工程、城市水源涵养林工程、汾河和沁河等主要河流源头保护工程以及新造林地管护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业生态监测和生态建设气候区划工作,大力开发空中水资源,提高人工增雨效果,增加水资源总量,促进生态环境好转。

  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要大力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制度规范减少污染排放,防治化肥、农药施用等引起的面源污染、水域污染和有害外来生物入侵,保护大气环境和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创建“生态乡村”。

  加快林业改革步伐,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权,坚持谁造林谁拥有,发放林权证。建立和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制度,推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商品林自主经营,允许买卖。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通过群众造林财政直补等方法鼓励社会力量植树造林,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多元投入机制的建立。

  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是抓好预防保护。在全省建立预防保护区,包括冲积平原区、丘陵阶地区、缓坡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林草植被覆盖较好的山区。建立重点治理管护区,包括京津风沙源项目区13县(区)、首都水资源17县(区)和黄河多沙区34县(区)。二是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建设淤地坝和小型蓄水保水工程,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的水土资源。三是加强农村“四荒”治理和开发,依靠政策并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五、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积极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强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以此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围绕强县、富民两大目标,发挥比较优势,各县(市)要把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和县乡财源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主导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加快乡镇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以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资源消耗为方向,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积极培植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农村工业园区和新型产业基地,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实施培育骨干企业群体战略,增强乡镇企业的竞争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努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流通体系,积极推动农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旅游、餐饮等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积极扶持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一是统筹规划小城镇发展。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农村就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战略,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继续加强以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重点培育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建设100个经济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有较强吸引带动能力的重点镇。择优选择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小城市。二是积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繁荣小城镇经济。把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市场体系完善同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培育区域经济中心,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促进城郊型、工矿型、旅游型和交通商贸型小城镇发展。三是完善小城镇功能,增强小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服务设施,吸引技术、人才、资金向小城镇流动,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小城镇集中,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一是逐步消除农民进城务工的障碍。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高度重视为进城打工的农民提供就业、创业、生活、教育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二是积极引导劳务输出。加强劳务输出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省、市、县、乡(镇)垂直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从组织上保障劳务输出的及时性、有序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三是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将农民职业培训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建立“政府主导,多方筹集”的投入机制。要把市场需求和尊重农民的意愿作为根本出发点,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

  以利用外资和扩大出口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我省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切实优化投资环境,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

  积极引进国际先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走高起点消化、吸收、创新的路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引进国外、省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动植物品种,重点引进农畜产品保鲜、加工、贮藏、综合开发、设施农业的技术和设备,加快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提高农业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标准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我省农产品规模扩张和档次提升,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努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外向型龙头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支持大宗优势农产品及其加工企业出口,让更多的名优特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出口档次,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农产品出口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农产品物流通道,建立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密切跟踪监测和及时通报国内外市场供需、政策法规和疫病疫情、检验检疫标准等动态,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积极利用外商投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国际援助,多渠道利用外资投入农业。做好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设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推出能发挥山西优势、有吸引力的项目对外招商,吸引外商带资金、项目、技术、市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一揽子引进方式,提高引进的综合效益。积极策划、组织、举办、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农业贸易和招商引资洽谈会、展销会,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贸易洽谈、招商引资的平台,提高我省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提供技术、资金、标准化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培育和引导农村生产的专业户、运销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收储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各类农村市场主体,改善经营管理,壮大规模,发挥好他们在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中的示范作用。要通过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农产品加工和运销企业,在农村办基地或通过稳定的合约关系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参与市场竞争。

  七、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搞好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面貌,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实施千村试点万村治理工程,大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村庄面貌。搞好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治理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抓好新村建设、旧村整治、古村镇保护、城中村改造、撤并村整理,引导村庄合并和人口聚集。以街巷硬化、四旁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及改水、改灶、改厕、改圈为主要内容,实施农村新居、道路、卫生、村庄环境治理等新农村改造计划。继续开展“六小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农村沼气用户达到20%以上。支持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管理,着力治理“脏、乱、差”现象,防止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染源向农村扩散,解决好农村生活及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在继续实施农村饮水解困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污染水及苦咸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提高农村饮水的质量与标准。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大力发展农村乡镇供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安全饮用水保障。

  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继续完善农村路网结构,改善农村通行条件,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通班车。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场站的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程度,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为广大农民提供舒适、便捷的出行条件。

  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继续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全省农村电网建设和电网改造工程。提高农村用电覆盖率,改善农村用电消费条件,理顺农业电力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搞好新农村电网规划和建设,大力提高农村供电能力。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电信、邮电事业。增加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力争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推进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扶持偏远地区中小学远程教育。积极开展农村科普教育和农村定向职业教育,培养大量具有中等文化水平和一技之长的现代农民,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在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户户通”。搞好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县有图书馆和文化馆的目标。大力发展农村民办公助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农民书屋、农村个体放映队和民间剧团。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加强农村电信、邮电事业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邮政网点,提高邮政通达深度及邮政传递及时率。

  加强农村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卫生医疗设施,提高农村卫生防疫水平。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强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设施完善,使一般性疾病能就地就医,使农民可以得到低成本和较好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推广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体制,确保到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加快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八、创新扶贫方式方法,促进农村均衡发展

  加大政府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扶贫和扶贫移民四大工程和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地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举全省之力,支持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全省每年选择500个重点贫困村作为整村推进村集中进行扶持。改变以往的扶贫方式,创新扶贫机制,把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以国家扶贫资金调动更多的社会投入形成真正具有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的开发项目,提高扶贫效果。同时,以贫困地区综合发展规划为龙头,统筹各项扶贫资金的运用,有效提高扶贫资金和各类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

  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将扶贫资金用于培训的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以上,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力争实现“让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都有一个劳动力稳定转移外出从事二、三产业,实现基本解决温饱的目标”。

  实施产业扶贫。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培植贫困地区主导产业,每年选择确定、培育扶持20个农副产品加工扶贫龙头企业,使其做优、做强、做大。鼓励龙头企业和贫困户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

  搞好扶贫移民。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的居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移民。全省每年完成3~5万人的扶贫移民任务,帮助山庄窝铺贫困村实施扶贫移民。同时要扶持移民户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移的出、稳的住,帮助他们在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好的环境下逐步脱贫致富。

  第五章“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时期,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了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较好地完成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以下四项政策措施。

  一、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逐步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稳定和完善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着重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依法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一是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和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的管理,彻底查处和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土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建设占地的总量和速度。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最严格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四是改革征地制度,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要严格区分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实行征地听证制度,公开征地计划和土地出让信息,实行阳光操作。规范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失地农民的各种补偿补助要及时、足额到位。公益性用地要逐步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五是建立和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活。六是建立和完善粮食直补和技术补贴的机制。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妥善安排人员分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乡镇政权的工作效能。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深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乡村两级政权正常运转。建立健全长效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公示制、一费制、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鼓励有资质的粮食购销和用粮企业到产区直接向农民购买粮食。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切实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储备和吞吐调节制度,正确引导市场粮价走势,保持粮价的合理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对现有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按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已进城务工经商、有稳定收入、有稳定居所的要及时办理城镇户口,并在就业、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人口享有同等待遇。二是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三是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等问题。

  二、加大支农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不断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支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支持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切实提高省级支农投资总量。按照《农业法》的要求,确保财政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增长幅度。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资金要统筹安排,协调增长,依法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对粮农的直接补贴机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山西能源优势,积极探索以工补农、以煤补农的有效方式,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开展后,从资源和环境补偿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拍卖收入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价费的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整合政府涉农资金。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等方式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投资效益。一是根据各项涉农投资的投向,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省级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以规划来奠定项目和资金整合的基础。二是以县为基础进行整合,协调投资地点、投资方向、项目筛选、配套扶持政策,使各类支农资金集中使用,发挥总体效益。三是改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适应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投入、投资补贴、代建制等多种投资方式。改变政府包揽过多的做法,对于农村小型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可由政府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数额,村民民主讨论确定项目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县级政府负责组织验收。同时在资金使用上采取“奖勤罚懒”的做法,对项目实施好的乡镇优先安排和滚动安排项目。四是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逐步规范对农业项目特别是中小型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和完善行业项目投资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监管和稽查,改革资金拨付办法,建立资金直达项目的运转机制,探索资金直达项目的运转机制,杜绝跑、冒、滴、漏,防止流失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益的发挥。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尽快建立起能为我省农民生产和生活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农村金融支撑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合作银行,争取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机构,壮大资金实力,拓宽支持对象。探索低利率、快运转、审贷权限下放的新型农村信贷制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三、加强素质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建设一批农民科技培训基地,提高农民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民文化素质教育。一是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费,同时要多渠道探索和推进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使农村基础教育走上良性循环发展道路。二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在扫盲的基础上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分级进行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一方面要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将农村的文化教育与科普教育结合起来,将扫除文盲和科盲同步进行;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科委、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农闲系统培训、农忙急用培训,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努力培养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新型农民。把义务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水平。整合农业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农广校、农函大等农民技术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开展“读书兴农”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实施“新型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星火人才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切实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现代化要求、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十一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加强农业执法。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耕地、草地和水资源等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经营成果的保护。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依法行政。特别是要大力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市场供优打假活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好农村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围绕规划开展工作,增强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改进并完善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方式,各级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为农业和农民提供指导和服务上来,认真做好规划制定、政策宣传、信息引导、典型示范、科技推广、产销衔接等服务,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农业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按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综合应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能力,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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