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老师的踊跃申请,唯一遗憾的是图书数量太少,根据老师授课内容将三本图书赠与了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吕新军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李勇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 王宏
三位老师。我们将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并争取更多数量的赠书。我们还将计划配合《投资银行》的发行,邀请老师到北京进行交流。新浪微博:@CFA读书
赠阅对象:高校教师
赠阅名额:3本
要求:将本人所在高校及个人讲授课程发至邮箱 jinduoduo.org@gmail.com
方法:有过资产证券化授课经验或拟开设这门课程的老师优先赠阅。
时间:截止2014年1月3日
序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金融理论家和实践家都纷纷关注引起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金融危机的关键原因之一。有人更是通过深入研究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机制,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创新的特殊作用,进而认为资产证券化所谓的“破产隔离”使原始权益人将风险转移给证券持有人,而证券持有人没有获得相应的风险担保。在基础资产风险爆发时,证券持有人即成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但是,从根本上讲,资产证券化与资产证券化形成的金融产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资产证券化仅仅是一种金融工具,是产生金融产品的一种手段,将资产证券化解释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是不公平的:首先,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没有放大金融产品的风险。
从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来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将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连同风险一起转移给特殊目的机构(SPV),特殊目的机构作为资产和风险的所有人对金融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证券化没有扩大金融资产的风险,而仅仅是风险转移的工具。其次,证券化操作过程中,相关服务机构对资产池风险的评估失效是证券化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多家服务机构对资产池的质量进行评估并向原始权益人及证券持有人等进行披露,这些服务机构包括审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分别负责资产池的资产质量、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等基础资产背后的风险因素。如果这些机构不能忠于职守、不能勤勉尽责,就会导致基础资产风险披露不充分、资产风险得不到揭示,一旦基础资产风险爆发,则会严重影响证券持有者的权益。最后,正如本书所讲“存在即是合理,证券化没有彻底消失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自产生之时就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性,它在增加原始权益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资产证券化不仅在现在,即使在将来也会是重要的金融工具,但是关键在于其使用者是否真正了解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目的、是否真正按照资产证券化的每个环节严格控制风险。
我国银行业资产证券化始于2005年,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允许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受益证券。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虽然比较大,但是金融危机对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影响是有限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监管机构的迅速反应。但是在中国金融领域,资产证券化并没有被完全否定,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人们对金融领域繁荣发展的渴望使得资产证券化再次被推崇。随着商业银行对资本流动性需求的提高,资产证券化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助推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繁荣。
本书不是解释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关系的著作,但正是通过对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原理、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的描述,使我们真正认清证券化的本来面目,能够直观的理解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过程,能够消除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的误解。本书作为实务性很强的专业类书籍,也为希望开展并正在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金融业人士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模型,虽然这种普遍适用的模型不能指导每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但本书所列举的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却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银监会 创新监管部 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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