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考了一下,经济发展到现在,所有交易都是有借就有还,所以你从银行拿了多少钱,你最后还是要还回去的,所以这部分贷款不是社会货币的增量。
有借有还,反映在会计学里就是资产与负债相等,所有市场行为都必须遵守这种规则,除非破产清算等特殊情况。因为除了政府,谁都要满足这一“有借有还”的规则,所以社会的货币量增加,不是在外部实现的,只能是政府内部的关门操作。
其实我觉得政府也应该受到“有借有还”这个规则的约束的,比如说国债。政府的支出按照我的理解也是要遵循这个规则的,需要看看财政收入,有多少就花多少,不得已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赤字,但是赤字也是要在下一年的财政收入中偿还的。不过我也不知道政府内部是否真的这么操作,或许他们需要建铁路,建大桥,搞基础建设的时候,都是印钞票来解决也说不定。
反正呢,我觉得,社会货币量的增加,一定是某个“资产负债表”上出现了不平衡,要么是公司的,要么就是央行的了。不过我觉得公司是不太可能的,破产是一种方式,但是肯定不是主要方式。所以一定是央行在“非法”操作,呵呵。
至于央行是怎么操作的,是根据什么来决定增加多少货币量,然后怎样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下放到社会中的,这就是我一直想知道的问题。货币银行学教材里会不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