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wufy 发表于 2014-2-20 22:04 
谁说比特币非法了?你仔细看央行文件了吗?建议你先仔细体验一下吧。
针对最近国内有商家开始接受比特币购物,以及民众疯狂炒作比特币等现象,
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表示,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所谓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过,五部委在通知中也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央行在答记者问中还指出了比特币对社会的巨大危害:目前社会公众对比特币还缺乏足够了解,一些个人出于跟风或者投机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币。从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比特币交易市场容量较小,交易24小时连续开放,没有涨跌幅限制,价格容易被投机分子控制,产生剧烈波动,风险极大。普通投资者盲目跟风容易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比特币的相关交易市场仍处于自发状态,可能存在交易对手方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清算结算环节的风险等,投资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各比特币交易网站的状况参差不齐,一些网站没有经过合法注册,涉嫌非法经营;一些网站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差,容易发生黑客攻击或网站经营者卷款潜逃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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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部分告诉我们,比特币是非法货币不能流通,国内各个机构不得做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这和投资与有价证券和黄金白银不一样,比特币不具备任何价值,仅仅限于投机炒作。
绿色部分告诉我们,想死想活,自己决定,国家不干涉。